[發明專利]正極活性物質、其制備方法以及可再充電鋰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658134.2 | 申請日: | 2014-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359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12 |
| 發明(設計)人: | 曺在弼;盧美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立大學法人蔚山科學技術大學校產學協力團 |
| 主分類號: | H01M4/48 | 分類號: | H01M4/48;H01M4/525;H01M4/1391;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康泉;王珍仙 |
| 地址: | 韓國蔚***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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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正極 活性 物質 制備 方法 以及 充電 鋰電池 | ||
1.一種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包括:
含鎳的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和
位于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表面上的涂層,
其中所述涂層包括氧化釩、鋰釩氧化物或它們的組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基于過渡金屬的總量,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包括60mol%或更多的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包括由以下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
[化學式1]
LiaNixM1yM2zO2
其中,在以上化學式1中,M1和M2相同或不同,并且選自Co、Mn、Al、Ti、Mg或Zr,1≤a≤1.05,0.6≤x<1,0.01<y≤0.35,且0.01<z≤0.3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摻雜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的外側摻雜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的內部包括由以下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并且
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的外側包括由以下化學式2表示的化合物:
[化學式1]
LiaNixM1yM2zO2
其中,在以上化學式1中,M1和M2相同或不同,并且選自Co、Mn、Al、Ti、Mg或Zr,1≤a≤1.05,0.6≤x<1,0.01<y≤0.35,且0.01<z≤0.35,
[化學式2]
LiaNixM1yM2zVtO2
其中,在以上化學式2中,M1和M2相同或不同,并且選自Co、Mn、Al、Ti、Mg或Zr,1≤a≤1.05,0.6≤x<1,0.01<y≤0.35,0.01<z≤0.35,且0.001<t≤0.0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涂層包括LibV2O5(0≤b≤6)。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涂層包括V2O5和LicV2O5(0.05≤c≤6)。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涂層的外側包括V2O5,并且
所述涂層的內部包括LicV2O5(0.05≤c≤6)。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可再充電鋰電池的正極活性物質,其中,基于100摩爾份的所述鋰過渡金屬復合氧化物中的過渡金屬,所述涂層的含量為0.1至5摩爾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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