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負荷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643291.6 | 申請日: | 2014-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9162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8 |
| 發明(設計)人: | 埃德加·愛德華·多納伯迪安;馮泰·查爾斯·柯;倫納德·安東尼·謝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00 | 分類號: | B62D25/00;B60R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李延容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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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負荷 控制 裝置 | ||
1.一種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凸緣的車身;以及
支架,其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以及限定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并容納凸緣的通道;
支架具有面對凸緣的背面以及與背面相對的正面;以及
支架包括正面上的過渡面,該過渡面從第一部分到第二部分向內傾斜以用于在偏置撞擊中使車輪偏轉遠離凸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與支架隔開的車架以及從車架向支架延伸的后阻擋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支架限定了容納后阻擋件的切口。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在正面和背面之間,第一部分比第二部分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車身限定孔,支架支承與孔接合的緊固件。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置于支架與車身之間的膠黏劑。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膠黏劑為熱活化膠黏劑。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支架包括沿通道的加固組件。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加固組件容納凸緣。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總成,其特征在于,車身包括鉸鏈柱和隔板,凸緣由鉸鏈柱和隔板限定。
11.一種用于保護車輛車身的凸緣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支架包括: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以及限定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用于容納凸緣的通道;
背面以及安置于背面上的膠黏劑;
與背面相對的正面;以及
在正面上的過渡面,其從第一部分到第二部分向內傾斜用于在偏置撞擊中使車輪偏轉遠離凸緣。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沿通道的加固組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加固組件為U形。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正面和背面之間,第一部分比第二部分厚。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沿通道方向,第一部分比第二部分長。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背面沿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延伸。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膠黏劑為熱活化膠黏劑。
18.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背面限定了容納膠黏劑的槽。
19.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延伸通過正面和背面的孔以及延伸通過孔的緊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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