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離合器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605244.2 | 申請日: | 2014-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650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9 |
| 發明(設計)人: | B·阿諾爾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SKF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C33/76 | 分類號: | F16C33/7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飛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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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離合器 分離 軸承 裝置 | ||
1.一種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包括滾動軸承(12),滾動軸承(12)包括內滾道(20),外滾道(22),安裝在所述內外滾道(20,22)之間的至少一排滾動元件(24),以及徑向布置在內外滾道(20,22)之間且布置在滾動元件(24)的任一軸向側上的兩個密封部件(30),分離軸承裝置(10)包括軸向靠在其中一個滾道(20)上的軸承圈(16)和軸向靠在另一滾道(22)上的致動圈(18),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個附加密封部件(32,36),附加密封部件(32,36)位于滾動軸承(12)外部且軸向靠在內滾道或外滾道(22)其中之一上,并與另一滾道(20)或軸承圈(16)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包括用于軸向固定外滾道(22)和致動圈(18)的法蘭(28)。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附加密封部件(32,36)與軸向固定法蘭(28)是分開的。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軸向固定法蘭(28)包括與外滾道(22)和致動圈(18)徑向接觸的軸向部分(28a),與外滾道(22)軸向接觸的第一徑向邊緣(28b)以及與致動圈(18)軸向接觸的第二徑向邊緣(28c)。
5.如權利要求2到4任意之一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附加密封部件(32)包括軸向固定在外滾道(22)和軸向固定法蘭(28)之間的第一邊緣(32a)以及與內滾道(20)配合的第二邊緣(32b)。
6.如權利要求2到4任意之一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附加密封部件(36)包括軸向固定在外滾道(22)和軸向固定法蘭(28)之間的第一邊緣(36a)以及與軸承圈(18)配合的第二邊緣(36b)。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附加密封部件(32,36)的第二邊緣(32b,36b)為摩擦類型。
8.如前述權利要求任意之一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包括第二附加密封部件(34),第二附加密封部件(34)位于滾動軸承(12)外部且軸向靠在內滾道或外滾道(20)其中之一上并與另一滾道(22)配合。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第二附加密封部件(34)包括軸向固定在外滾道(22)和致動圈(18)之間的第一邊緣(34a)以及與內滾道(20)配合的第二邊緣(34b)。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第二附加密封部件(34)的第二邊緣(34b)為摩擦類型。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任意之一所述的離合器分離軸承裝置,其中滾動軸承(12)的內外滾道(20,22)為實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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