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蒸汽裂解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589868.X | 申請日: | 2014-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223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0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利軍;王國清;張兆斌;杜志國;周叢;張永剛;巴海鵬;周先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7C4/04 | 分類號: | C07C4/04;C07C11/04;C07C11/06;C07C1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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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蒸汽 裂解 方法 | ||
1.一種蒸汽裂解方法,該方法在汽化裝置和裂解爐中實施,所述裂解 爐包括對流段和輻射段,所述方法包括:將不飽和烴在汽化裝置進行汽化, 將稀釋蒸汽在裂解爐的對流段進行預熱,然后將汽化后的氣相不飽和烴與預 熱后的稀釋蒸汽混合,之后將得到的裂解原料混合物從裂解爐的輻射段的中 間部位引入并進行裂解反應,其特征在于,所述裂解爐的輻射段的中間部位 是在裂解爐的高度的1/4至4/5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稀釋蒸汽在裂解爐的對流 段進行預熱的溫度不超過35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稀釋蒸汽在裂解爐的 對流段進行預熱的溫度為120-30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稀釋蒸汽在裂解爐的對流 段進行預熱的溫度為150-28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飽和烴在汽化裝置進行 汽化的溫度為140-20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飽和烴在汽化裝置進行 汽化的溫度為170-190℃。
7.根據權利要求1、5或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飽和烴為C4、 C5和C6的烯烴。
8.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飽和烴和所述稀釋 蒸汽的用量的重量比為1:0.2-5。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飽和烴和所述稀釋蒸汽 的用量的重量比為1:0.3-0.8。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解反應的 條件包括:所述輻射段的出口溫度為780-850℃,優選為790-840℃;反應時 間為0.1-0.5秒,優選為0.2-0.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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