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揚聲器模組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40182.4 | 申請日: | 2014-09-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02703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4 |
| 發明(設計)人: | 楊鑫峰;徐同雁;汲鵬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9/06 | 分類號: | H04R9/06;H04R9/02 |
| 代理公司: | 濰坊正信專利事務所37216 | 代理人: | 李娜娟 |
| 地址: | 261031 山東省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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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揚聲器 模組 | ||
1.揚聲器模組,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內收容有揚聲器單體,所述揚聲器單體包括振動系統和磁路系統,所述揚聲器單體將整個模組內腔分隔為前聲腔和后聲腔兩個腔體,所述后聲腔內設有吸音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聲腔還設有用于隔離所述吸音材料與所述揚聲器單體的隔離結構,所述隔離結構將整個后聲腔分隔為填充區和非填充區;所述吸音材料位于所述填充區內,所述吸音材料的材質為發泡材料,所述吸音材料由所述發泡材料發泡后形成并填滿所述填充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結構上設有用于氣流在所述填充區與所述非填充區之間流通的孔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結構為網狀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材料為PU、DWT或三聚氰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材料經過加熱、超聲或紅外燈照射工藝發泡形成所述吸音材料。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包括依次結合在一起的第一殼體、第二殼體和第三殼體,所述揚聲器單體、所述第二殼體和所述第三殼體共同圍成所述后聲腔,所述隔離結構垂直設置在所述第二殼體與所述第三殼體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區的橫截面為近似凸字結構,其中間高度大,兩端高度?。凰鑫舨牧系慕Y構與所述填充區的結構相同,并充滿整個所述填充區。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磁路系統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二殼體上的盆架,所述盆架內側的中部依次設有內磁鐵和內華司,所述盆架內側的邊緣部位依次設有外磁鐵和外華司,所述外華司靠近所述第二殼體的一側設有缺料形成的定位凹陷,所述第二殼體的內壁上對應所述定位凹陷的位置設有定位凸臺,所述定位凸臺結合于所述定位凹陷處。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包括結合在一起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揚聲器單體、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共同圍成所述后聲腔,所述隔離結構垂直設置在所述第一殼體與所述第二殼體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區的上端和下端均設有分別向所述填充區上方和下方延伸的凹槽,各所述凹槽均為開口大底部尖的三角凹槽,所述吸音材料的結構與所述填充區的結構完全一致,并充滿各所述凹槽。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材料為固體材料,先將所述發泡材料放置到所述填充區內,然后再密封所述后聲腔。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材料為液體材料,先密封所述后聲腔,然后通過所述后聲腔的泄漏孔將所述發泡材料注射到所述填充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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