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先上后下的售樓處結構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413490.8 | 申請日: | 2014-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792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03 |
| 發明(設計)人: | 章曾平;方怡;王水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建工五建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35 | 分類號: | E04B1/35 |
| 代理公司: | 無 | 代理人: | 無 |
| 地址: | 20012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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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先上后下 售樓 結構 施工 方法 | ||
1.一種先上后下的售樓處結構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先在建設場地施工立柱樁,然后在建設場地的四面放坡開挖預設深度并在開挖出的空間內支設短排架,在所述短排架上澆筑完成地下室頂板;
在地下室頂板上進行地上結構逐層施工及后續精裝修;
拆除所述短排架,從建設場地的一側開挖出一條出土坡道,在出土坡道所在側的建設場地內的中間位置開挖一條與所述出土坡道連接的出土道路;
在建設場地內的出土道路的兩側對稱開挖地下室頂板至地下室底板之間的土方,并通過出土道路和出土坡道將土方輸送出建設場地后,進行后續地下室結構的施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先上后下的售樓處結構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從建設場地的一側開挖出一條出土坡道,在出土坡道所在側的建設場地內的中間位置開挖一條與所述出土坡道連接的出土道路的步驟中,
在建設場地的東側開挖出一條出土坡道,從建設場地內的東側中間位置開挖出一條又東向西的出土道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先上后下的售樓處結構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建設場地內的出土道路的兩側對稱開挖地下室頂板至地下室底板之間的土方的步驟中,
沿著所述出土道路的前進方向南北對稱開挖地下室頂板至地下室底板之間的土方。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先上后下的售樓處結構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建設場地的四面放坡開挖預設深度的步驟中,
所述預設深度為1.5m~3m。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先上后下的售樓處結構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建設場地的四面放坡開挖預設深度的步驟中,
所述預設深度為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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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