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NFC的駕駛員聯絡裝置及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385578.3 | 申請日: | 2014-08-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274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18 |
| 發明(設計)人: | 姜宗柱;車奉鉉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W4/00 | 分類號: | H04W4/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青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84 | 代理人: | 鄭青松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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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nfc 駕駛員 聯絡 裝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種駕駛員聯絡裝置,包括:
轉換部,開啟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及
控制部,所述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被開啟后,回應從外部終端接收的NFC標簽信息而向外部終端傳送駕駛員終端號、和用于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應用程序執行命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駕駛員聯絡裝置,
所述轉換部根據使用者輸入而開啟所述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
3.一種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終端,用于執行駕駛員終端連接應用程序,其包括:
通信部,通過近距離通信連接而從駕駛員聯絡裝置接收駕駛員終端號及用于執行所述駕駛員終端連接應用程序的應用程序執行命令;及
控制部,回應已接收的所述應用程序執行命令,執行向所述駕駛員終端號進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終端,
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后,刪除所述駕駛員終端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終端,
所述控制部在刪除所述駕駛員終端號時,刪除保存在當地變量的所述駕駛員終端號。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終端,
還包括顯示部;
所述控制部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使所述顯示部不顯示所述駕駛員終端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終端,
所述控制部把所述駕駛員終端號保存到程序上的當地變量,執行通話及信息傳送中的至少一個。
8.一種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駕駛員聯絡方法,包括:
開啟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的步驟;
接收外部終端的NFC標簽信息的步驟;及
回應接收的NFC標簽信息而向所述外部終端傳送駕駛員終端號、用于執行與所述駕駛員終端號進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應用程序執行命令的步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開啟所述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的步驟中,利用所述智能手機應用程序開啟。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開啟所述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的步驟中,通過使用者輸入開啟。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開啟所述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的步驟中,車門被關閉并經過規定時間后,開啟駕駛員終端號傳達功能。
12.一種使用者終端執行的駕駛員聯絡方法,即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序而由使用者終端執行的駕駛員聯絡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近距離通信連接而從駕駛員聯絡裝置接收駕駛員終端號、和用于執行與所述駕駛員終端號進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應用程序執行命令;
回應已接收的所述應用程序執行命令,執行與所述駕駛員終端號進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使用者終端執行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刪除所述駕駛員終端號的步驟。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使用者終端執行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刪除所述駕駛員終端號的步驟中,刪除保存在當地變量的駕駛員終端號。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使用者終端執行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所述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步驟,
為了使所述駕駛員終端號不顯示在所述顯示部而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使用者終端執行的駕駛員聯絡方法,
所述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步驟,包括:
把所述駕駛員終端號保存到程序上的當地變量的步驟;及
保存后,執行通話及傳送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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