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有重稱功能的ETC車道計重收費處理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75013.7 | 申請日: | 2014-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342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05 |
| 發明(設計)人: | 羅慶異;譚裕安;張建文;朱賀明;楊柏;李計管;黃宇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華工信息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5/06 | 分類號: | G07B15/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楊曉松 |
| 地址: | 510663 廣東省廣州市蘿***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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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功能 etc 車道 收費 處理 方法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ETC車道計重收費處理方法,尤其是一種帶有重稱功能的ETC車道計重收費處理方法及系統,屬于車輛不停車收費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ETC的規模化建設及縱深化應用,ETC在緩解通行壓力、提升服務形象、實現車輛快速通行、倡導節能減排等方面均發揮較為顯著的優勢。但是目前我國大部分ETC車道主要服務于客車車輛,暫時不能為存在計重處理需求的計重貨車提供便捷的通行處理服務。由此,如何在利用ETC車道的車輛交易處理便捷性來提升貨車的通行處理效率已成為目前我國ETC系統亟待有所突破的關鍵性問題。
無疑,要實現ETC車道兼具處理ETC客運車輛和貨運車輛的能力,除了需要設計能適應普通ETC車輛和具備計重需求的ETC貨車進行混合式收費的車道處理流程外,還應充分考慮好ETC貨車因計重結果對其通行費金額有著直接影響,而具備較為敏感且強烈的重稱需求,如ETC貨車的車主對計重結果產生異議時,其一般會提出重新計重的處理服務需求,若未能滿足必會對其通行體驗打上大大折扣,不利于ETC貨車處理服務的推廣。
截止到目前,雖然已有相關單位提出具備計重處理模式的ETC車道系統技術方案,如中國專利號為201320137165.4,名稱為“一種在計重模式下的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該系統除了具備對ETC車輛的處理功能外,還能為ETC貨車提供計重處理和不停車交易的快捷通行服務,但是該申請忽略了貨車在計重收費實際業務執行過程中因對計重結果存有異議而產生重稱的處理需求,因此在實際應用中將存有較大局限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帶有重稱功能的ETC車道計重收費處理方法,該方法主要針對ETC貨車,在ETC貨車在ETC車道處理時,能便捷、合理地享用到可重新計重的處理服務。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重稱功能的ETC車道計重收費處理系統。
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采取如下技術方案達到:
帶有重稱功能的ETC車道計重收費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ETC車道上設置計重區域,該計重區域內設置有與車道系統的主控機連接的計重檢測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當裝載OBU的ETC貨車進入ETC車道的計重區域時,啟動計重區域內的計重檢測設備;
通過計重檢測設備對ETC貨車進行計重處理及獲取計重結果;
若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拒絕,則計重結果無效,車輛倒車退出計重區域,再重新進入計重區域進行計重處理;
若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確認,則計重結果生效,根據確認的計重結果結合基準費率計算出通行費額,并控制車道微波天線與OBU建立通信鏈路,完成扣費交易處理。
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車輛為首次計重或重新計重次數未超過給定次數時,由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拒絕或確認;若車輛重新計重次數超過給定次數時,判斷計重結果與計重基準值之差是否在給定范圍內;
若計重結果與計重基準值之差超出給定范圍,由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拒絕或確認;若計重結果與計重基準值之差在給定范圍內,按計重基準值結合基準費率計算出通行費額,并控制車道微波天線與OBU建立通信鏈路,完成扣費交易處理。
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計重檢測設備是否成功獲取計重結果,若是,由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拒絕或確認;若否,進行報警提示;
判斷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費交易處理,若是,抬桿放行車輛;若否,進行報警提示。
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拒絕或確認通過車主使用終端設備實現,所述終端設備帶有確認按鈕和/或拒絕按鈕,并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與車道系統的主控機連接,在車主按下確認按鈕或拒絕按鈕時,將確認或拒絕的信息發送至主控機,由主控機依此控制是否對當前車輛進行交易處理。
作為一種實施方案,所述車主對計重結果進行拒絕或確認通過車主使用OBU實現,所述OBU帶有確認按鈕和/或拒絕按鈕,實現方式為以下任意一種:
a、所述OBU通過無線方式與車道系統的主控機連接,在車主按下確認按鈕或拒絕按鈕時,將確認或拒絕的信息發送至主控機,由主控機依此控制是否對當前車輛進行交易處理;
b、所述OBU通過其內部限制邏輯暫不對通行卡進行刷寫處理,只有在車主按下確認按鈕時,通行卡才允許被刷寫以完成交易處理操作。
具體的,所述計重基準值為車輛首次計重時的計重結果,或為車輛最近一次計重時的計重結果,或為車輛多次計重結果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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