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通運輸中軌道、公路機動車輛防追尾、防碰撞辦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361405.8 | 申請日: | 2012-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976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大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大偉 |
| 主分類號: | B60W50/14 | 分類號: | B60W50/14;B60W10/18;B60W10/30;B60W40/105;B60W40/10;G08G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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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300162 天津市河***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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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通運輸 軌道 公路 機動車輛 追尾 碰撞 辦法 | ||
技術領域?公路機動車輛運輸防追尾、防碰撞綜合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本申請是公布日期:2012.07.25、公布號:CN102602431A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原申請的申請日期:2012.03.29、申請號:201210087060.2、發明創造名稱:交通運輸(軌道、公路機動車輛)防追尾、防碰撞辦法。近年,公路機動車輛重大碰撞、追尾事故頻發,隨各種路段車輛密度加大,高速、重載車輛發生惡性車毀人亡、嚴重毀壞路橋設施事故比重上升,各相關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防范公路機動車輛重大追尾事故發生。車輛生產、研發、管理機構及公路建設管理機構、交通管理機構、保險機構和交通運輸企業、安監局等相關部門應協同合作,發展和開發機動車智能防碰撞、防追尾系統;建設機動車智能防碰撞、防追尾系統輔助駕駛正當時,應盡早啟動并不斷完善。交管及路網系統(路面、設施、管理者)、上路機動車和駕駛員是行車時駕駛管理的三個直接相關方,即車外系統、車輛自身系統和駕乘者三個方面,現在占主導的情況是:前兩者通過路面和輪胎有直接聯系和響應;駕駛員與車外系統間(包括與其它相鄰行駛車輛、交管系統、路網設施等)主要是靠有色光、反光鏡、指揮手勢等視覺信號和喇叭聲音聯系和響應;駕駛員依據車輛給出的色、光、儀表、屏幕等視覺信號和聲音信號直接操控車輛,實現兩者間的聯系和相應。這些聯系和響應多是非自動智能化的,在緊急時會出現稍慢或不夠及時的情況,面對大密度交通流量和高速、重載車輛,在預防車輛惡性碰撞、追尾方面顯得力不從心。車外系統和車輛自身的自動智能化,以及它們與駕乘者間的自動智能化聯絡,將加強三者一體化和有機結合,提高整體智能和抗重大事故發生能力。車外系統與車輛本身的自動智能化聯絡和車載智能防撞、防追尾輔助駕駛系統的實施,將有效大幅降低高速、重載車輛惡性交通事故發生率,有效減少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隨這一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使得避免公路機動車輛重大碰撞、追尾事故發生成為可能。?
發明內容?汽車智能防撞、防追尾輔助駕駛系統?,當汽車之間的間距小于相應的動態安全距離時,該系統能自動報警,并采取制動、輔助駕駛措施,或提醒采取轉向措施;測定本車、相鄰車輛(來自360度全方位)的即時速度、方向,及與相鄰車輛的間距、相對速度;并依據各速度、間距的變化率和方向的變化趨勢,判定車輛間是否處于相應動態安全距離范圍,并給出顯示;判定車輛未處于安全距離,該距離值為受關聯因素影響的動態值、或車輛間即時間距變化率不安全時,系統能自動進行語音和信號報警,并采取減速、制動等輔助駕駛措施,或提醒采取轉向措施。即時安全距離,由車輛當時所處于的速度矢量、速度變化率(加速度矢量)、路況、氣象和時間因素決定,是區間變量。該系統應設置不同的工作狀態,部分工作狀態應可以選擇,駕駛員根據當時的車況、路況和其它環境因素決定設置,可起到良好的輔助駕駛作用;該系統工作狀態至少要包括:高速公路行車、國、省道干線等公路長途行車,城區干線及快速路行車、繁忙及空曠路面行車、不良氣象條件及濕滑路面行車,山區危險路段行車,還可兼備預防落崖、撞壁等惡性事故發生,各種路況和其它環境條件下的高、中、低速行車等;車輛在高速公路、山區危險路段、長途客貨運輸等情況下行車時,該系統應自動開啟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此時該系統的默認狀態或常態應為預先設置的相應工作狀態,但駕駛員可以在限時內暫時改變系統工作狀態,限時過后系統將自動恢復默認工作狀態。?
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城市快速路、其它主要和干線道路的建設及所有者,應開發和建設與車載智能防撞、防追尾輔助駕駛系統相適應的軟、硬件系統,提供服務和管理。診斷即將上線和在線車輛是否裝有滿足基本要求的車載智能防撞、防追尾輔助駕駛系統;合格車輛的通行費應給與優惠;為在線車輛提供相應的數據、信息、通訊服務、維修維護、配件更換及安裝或重新安裝服務。其它類型公路應積極參照跟進,依具體路況選擇實施。?
交通管理部門同時制定與車載智能防撞、防追尾輔助駕駛系統相配套的法規條款,并根據實際情況使之成為強制性法規,年檢時作為必檢、強檢項目;檢驗合格者,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繳費應給與相應優惠;相關法規應及時納入《道交法》中。保監會制定措施,支持公路機動車輛運輸防碰撞、防追尾綜合控制工程建設,監督保險公司為裝有合格(滿足法律、法規要求)車載智能防撞、防追尾輔助駕駛系統的車輛,在參保涉車安全險種時給與相應的優惠保險費率。駕駛員培訓也應有跟進措施。安監局要有相應的監督措施和安全要求,以監督路網和交通運輸企業安全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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