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分享旅途經驗的方法和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339912.1 | 申請日: | 2014-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353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17 |
| 發明(設計)人: | 盧星旺;顏卿;雷旭日;方昌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汽車投資(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G01C21/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楊曉光;于靜 |
| 地址: | 20008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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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享 旅途 經驗 方法 設備 | ||
1.一種行車過程中分享旅途經驗數據的方法,包括
記錄行車路線;
建立行車路線與行車過程中用于分享的旅途經驗信息之間的關聯,以生成旅途經驗數據,所述旅途經驗數據在終端設備呈現時至少包括行車路線與旅途經驗信息的可視化組合;
通過網絡分享旅途經驗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
所述行車路線由車載或便攜式導航裝置、或移動設備內的導航模塊的導航路徑獲得,或者所述旅途路線由車內定位模塊或者移動設備內的定位模塊的位置信息確定的旅行軌跡獲得。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
在用戶手動創建旅程后,或在開始導航時,或在車輛啟動后,開始記錄行車路線。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
所述旅途經驗信息包括圖片、音頻、視頻、文字中的至少一種或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
所述旅途經驗信息包括以下的一種或多種:拍攝有沿途的景色、危險路段、重要導航點和/或加油站的照片和/或視頻;錄制有描述景色、心情和/或重點路段的音頻;用戶手動輸入的描述景色、心情、重點路段、總結和/或竅門的文字信息;通過車載傳感器實時采集的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
通過所述行車路線與所述旅途經驗信息的位置信息和/或時間信息的對應關系,建立所述行車路線與所述旅途經驗信息之間的關聯。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
所述旅途經驗信息的位置信息和/或時間信息從旅途經驗信息自帶數據中獲得,或者通過提示用戶手動輸入獲得。
8.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還包括:對已分享的旅途經驗數據,添加補充旅途經驗信息以進行更新。
9.一種終端設備,包括:
記錄模塊,記錄行車路線;
處理器,建立行車路線與行車過程中用于分享的旅途經驗信息之間的關聯,以生成旅途經驗數據,所述旅途經驗數據在終端設備呈現時至少包括行車路線與旅途經驗信息的可視化組合;通過通信模塊在網絡上分享旅途經驗數據;
通信模塊,發送和接收旅途經驗數據或相關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設備,還包括:人機交互模塊,處理器基于用戶通過人機交互模塊創建的旅程,控制記錄模塊記錄行車路線;或者,處理器基于用戶通過人機交互模塊確定導航行程并啟動導航時,控制記錄模塊記錄行車路線。
11.根據權利要求9的設備,其中
所述旅途經驗信息包括圖片、音頻、視頻、文字中的至少一種或組合。
12.根據權利要求9的設備,其中
處理器通過所述行車路線與所述旅途經驗信息的位置信息和/或時間信息的對應關系,建立所述行車路線與所述旅途經驗信息之間的關聯。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設備,其中
處理器從旅途經驗信息自帶數據中獲得位置信息和/或時間信息。
14.根據權利要求12的設備,還包括:人機交互模塊,用于提示用戶手動輸入位置信息和/或時間信息,并由處理器獲得。
15.根據權利要求10或14的設備,人機交互模塊包括:人機交互界面處理模塊、顯示屏和/或麥克風和/或鍵盤。
16.根據權利要求9的設備,還包括:傳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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