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物體識別等待時間增加的情況下適配機動車的受調節的行駛速度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337711.8 | 申請日: | 2014-07-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259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04 |
| 發明(設計)人: | D·西默馬赫;M·法里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30/06 | 分類號: | B60W30/06;B60W30/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立國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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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體 識別 等待時間 增加 情況 下適配 機動車 調節 行駛 速度 | ||
1.用于適配機動車通過駕駛員輔助系統調節的行駛速度的方法,其中,所述機動車具有用于對車輛外部的物體進行物體識別的超聲波傳感系統,并且對位于超聲波傳感系統檢測范圍內的物體的物體識別以與潛在的超聲波干擾源有關的等待時間延遲地進行,包括下述步驟:
-確定增加的物體識別等待時間的存在;并且
-使行駛速度適配于確定的增加的等待時間的存在。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確定增加的等待時間的存在的步驟包括:
-在預定的經過的、尤其是剛經過的時間或行程間隔中確定(120)分別具有增加的等待時間的物體識別過程的次數(a);并且
-將分別具有增加的等待時間的物體識別過程的次數(a)與閾值(as)進行比較(130)。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中,
-在物體識別過程的范疇中,當在多次尤其是通過同一個超聲波傳感器進行的分別用于探測物體的測量試驗中已達到預定的物體探測次數n并且以此已對該物體確認可信度時,則將物體評估為識別出的物體,并且
-為了確定一個或多個物體識別過程的增加的等待時間的存在分別分析
-在相應的物體識別過程中執行的用于探測物體的測量試驗的次數m,或者
-在相應的物體識別過程中執行的相對于預定的次數n而附加的測量試驗的次數m-n。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對于經過的、尤其是基本上剛經過的時間或行程間隔(Δs)分析多個次數(mi),其中,每個次數(mi)分別說明
-在一個物體識別過程中執行的用于探測物體的測量試驗的次數(mi),或者
-在一個物體識別過程中執行的相對于預定的次數n而附加的測量試驗的次數。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中,對于經過的、尤其是基本上剛經過的時間或行程間隔(Δs)分析多個量數(mi),并且這些量數(mi)中的每個量數分別配置給在該經過的時間或行程間隔(Δs)中的一個物體識別過程并且這些量數(mi)中的每個量數說明相應物體識別過程的等待時間。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的方法,其中,確定多個次數(mi)或量數的最大值。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中,為等待時間增加確定尺度(M)并且根據所確定的等待時間增加的尺度(M)適配行駛速度。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以下述方式適配行駛速度:根據所確定的等待時間增加的尺度(M)確定用于調節行駛速度的速度調節裝置(300)的規定速度的最大值(vmax,soll)。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中,駕駛員輔助系統是具有自動的橫向和縱向導向的泊車輔助系統。
10.駕駛員輔助系統,包括用于調節機動車行駛速度的調節器(R),其中,該機動車具有用于對車輛外部的物體進行物體識別的超聲波傳感系統,并且對位于超聲波傳感系統檢測范圍內的物體的物體識別以與潛在的超聲波干擾源有關的等待時間延遲地進行,其中,所述駕駛員輔助系統設立用于:
-確定增加的物體識別等待時間的存在;并且
-使行駛速度適配于確定的增加的等待時間的存在。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駕駛員輔助系統,其中,所述駕駛員輔助系統設立用于:
-確定等待時間增加的尺度(M)并且
-根據所確定的等待時間增加的尺度(M)確定用于行駛速度調節裝置(300)的規定速度的最大值(vmax,s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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