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非水極性法促進劑M的生產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315291.3 | 申請日: | 2014-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865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08 |
| 發明(設計)人: | 任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凱利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277/72 | 分類號: | C07D277/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瑞聯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朱廣存;陳曉宇 |
| 地址: | 336300 ***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極性 促進劑 生產工藝 | ||
1.一種非水極性法促進劑M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在溶解釜內用濃度為85-95%的甲醇將粗M溶解;
(2)將溶解了粗M后的甲醇用水稀釋至濃度為65-75%,然后使噻唑類樹脂在非極性溶劑中分離;
(3)加入二甲苯萃取甲醇中剩余的噻唑類樹脂;
(4)繼續將甲醇稀釋至濃度為40-60%,并且使其溫度降至40℃以下,使提純后的促進劑M析出;
(5)用離心機脫去溶劑,并洗凈;
(6)烘干后包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非水極性法促進劑M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在溶解釜內用濃度為90%的甲醇將粗M溶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非水極性法促進劑M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將甲醇用水稀釋至濃度為70%,使噻唑類樹脂在非極性溶劑中分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非水極性法促進劑M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將甲醇稀釋至濃度為50%,并且使其溫度降至37℃以下,使提純后的促進劑M析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非水極性法促進劑M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6)后,將溶劑中的甲醇與二甲苯分離并分別蒸餾后回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江西凱利化工有限公司,未經江西凱利化工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315291.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