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動力系統及具有其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14540.7 | 申請日: | 2014-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91868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7 |
| 發明(設計)人: | 伍星馳;張超;王洪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0/40 | 分類號: | B60L50/40;B60L50/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大威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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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動力 系統 具有 | ||
1.一種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動力電池供電裝置,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包括動力電池組和轉換模塊;
超級電容;
電機裝置和與所述電機裝置相連的雙向DC-DC變換器;
切換裝置,所述切換裝置與所述雙向DC-DC變換器、所述超級電容和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相連;
第一電流傳感器,所述第一電流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動力電池組的電流;
第二電流傳感器,所述第二電流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超級電容的電流;以及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用于根據動力系統的工作狀態對所述切換裝置進行控制,以使所述超級電容或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單獨供電,或者所述超級電容和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串聯進行供電,所述控制裝置還用于當所述超級電容的電流小于預設閾值時,將所述動力系統的工作狀態切換至正常工作狀態,以使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單獨供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用于對所述切換裝置進行控制以使所述超級電容和/或動力電池供電裝置接收所述電機裝置回饋的能量。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換模塊包括:
第一二極管和第二二極管,所述第一二極管的陰極與所述動力電池組的一端相連,所述第一二極管的陽極與所述第二二極管的陰極相連,所述第二二極管的陽極與所述動力電池組的另一端相連;
與所述第一二極管并聯的第一開關;
與所述第二二極管并聯的第二開關,其中,所述第一開關和所述第二開關受所述控制裝置的控制,所述控制裝置通過所述第一開關和第二開關控制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的電流流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換裝置包括:
第三開關,所述第三開關連接在所述第一二極管的陰極與所述動力電池組的一端之間;
第三二極管,所述第三二極管的陽極與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相連,所述第三二極管的陰極與所述雙向DC-DC變換器相連,所述第三二極管的陽極與所述超級電容的一端相連;
第四開關,所述第四開關的一端與所述超級電容的另一端相連,所述第四開關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二極管的陰極相連;以及
與所述第三二極管并聯的第五開關。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動力系統為正常工作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開關和第三開關閉合,所述第二開關、所述第四開關和第五開關斷開,以使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單獨供電。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動力系統為加速工作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一開關、第三開關和第四開關閉合,所述第二開關和第五開關斷開,以使所述動力電池供電裝置和所述超級電容串聯后供電。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動力系統為超級電容供電工作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三開關閉合,所述第四開關閉合,所述第一開關、第二開關和第五開關斷開,以使所述超級電容單獨供電。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動力系統為第一能量回饋工作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二開關、所述第三開關和所述第四開關閉合,所述第一開關和第五開關斷開,以使所述超級電容接收所述電機裝置回饋的能量。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動力系統為第二能量回饋工作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第三開關、所述第五開關閉合,所述第一開關、所述第二開關和所述第四開關斷開,以使所述動力電池組接收所述電機裝置回饋的能量。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動力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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