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電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291272.1 | 申請日: | 2014-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7604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2 |
| 發明(設計)人: | 原靖裕;山本秀人;荒川智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3/00 | 分類號: | B60L3/00;H01M10/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陳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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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用電 裝置 | ||
1.一種車輛用電源裝置,其搭載于具備內燃機的車輛上,所述車輛用電源裝置的特征在于,具備:
第1電源;
第2電源,其與所述第1電源并聯連接;
DC-DC轉換器,其連接于所述第1電源和所述第2電源之間;
判定機構,其判定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是否停止;
減速檢測機構,其檢測所述車輛的減速;以及
控制機構,其控制所述DC-DC轉換器,
所述控制機構在通過所述判定機構判定為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停止的情況下,通過經由所述DC-DC轉換器向所述第2電源供給的再生電力來使所述第2電源充電,
所述控制機構在通過所述減速檢測機構檢測到所述車輛的減速、且通過所述判定機構判定為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未停止的情況下,能夠通過經由所述DC-DC轉換器向所述第2電源供給的再生電力來對所述第2電源充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電源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發電機,該發動機至少能夠以第1發電模式和發電電壓比所述第1發電模式的發電電壓小的第2發電模式工作,并且在通過所述判定機構判定為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停止的情況下以所述第1發電模式工作,
所述控制機構在通過所述減速檢測機構檢測到所述車輛的減速、并且通過所述判定機構判定為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未停止的情況下,使所述發電機以所述第1發電模式工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電源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機構在通過所述判定機構判定為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停止的情況下將所述第2電源的輸出電壓設定為第1電壓,在通過所述判定機構判定為向所述內燃機的燃料供給未停止的情況下將所述第2電源的輸出電壓設定為比所述第1電壓小的第2電壓,
所述控制機構在將所述第2電源的輸出電壓從所述第1電壓變更為所述第2電壓的情況下,通過將因所述第1電壓與所述第2電壓之差而產生的電力向所述第1電源供給來對所述第1電源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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