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戒煙酒毒的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277750.3 | 申請日: | 2014-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888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2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韓前良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韓前良 |
| 主分類號: | A61M21/00 | 分類號: | A61M2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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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戒煙 方法 | ||
1.戒煙酒毒的方法,它與傳統(tǒng)方法共有的理論基礎(chǔ)是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學(xué)說,若在抽煙、喝酒、吸毒時給人一種痛苦刺激,人對抽煙、喝酒、吸毒就不感興趣,從而達(dá)到戒煙、戒酒、戒毒的目的,本發(fā)明的特征是:給人痛苦刺激的方法是使用棉簽等用具人工操作在口腔刺激舌根、咽喉部位引起嘔吐反應(yīng)。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戒煙酒毒的方法,其特征是:多次操作重復(fù)強化這種痛苦刺激,建立新的條件反射,直到人不愿抽煙,不愿喝酒,不愿吸毒為止。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戒煙酒毒的方法,其特征是:戒煙、戒酒、戒毒的原理和操作步驟基本相同,可任選二者如戒煙和戒酒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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