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路面或地面的道路銑刨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92550.8 | 申請日: | 2014-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412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2 |
| 發明(設計)人: | C·貝爾寧;O·賽伊爾;R·魯爾;C·巴里馬尼;G·亨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特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23/088 | 分類號: | E01C23/0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師事務所 11326 | 代理人: | 唐超塵 |
| 地址: | 德國溫***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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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路面 地面 道路 銑刨機 | ||
1.一種用于處理路面或地面的道路銑刨機,其包括:
由底盤支撐的機架(8),所述底盤具有帶有車輪(10,12,14,16)或履帶的前軸和后軸(6,7);
銑刨鼓(20),所述銑刨鼓(20)安裝在所述機架(8)處以便在后輪(14,16)之間旋轉,其中所述銑刨鼓(20)由其前端部以與所述機架(8)的橫向外側幾乎平齊的方式終結,以便盡可能接近地沿著任何障礙物進行銑刨,所述機架(8)的橫向外側即所謂的零間隙側(24);
其中,至少,所述后軸(7)的車輪(14,16)或履帶包括具有升降柱(48)的車輪支座,其中為了調節銑刨深度,能夠調節所述升降柱(48)相對于所述機架(8)的高度;
其中,至少,所述前軸(6)的車輪(10,12)或履帶包括具有樞轉柱(34)的車輪支座(32),所述樞轉柱(34)能夠通過轉向桿(36)圍繞樞轉軸線(38)轉向;
其中所述前軸(6)的所述車輪(10,12,14,16)或履帶的所述轉向桿(36)經由剛性的連接部件(40)以鉸接的方式彼此耦接以用于同步地調節轉向角;以及
其中,至少,一個轉向液壓缸(44)調節車輪(10,12)或履帶的轉向角,其中所述轉向液壓缸(44)相對于所述機架(8)在固定點(42)處直接或間接地鉸接,并至少直接或間接地與一個車輪支座(32)耦接;
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部件(40)與從所述連接部件(40)伸出的臂(50)一起形成轉向系桿(30),其中所述轉向系桿(30)的所述臂(50)耦接到至少一個轉向液壓缸(44)的自由端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系桿(30)的所述臂(50)遠離所述連接部件(40)在車輪(10,12)或履帶的所述樞轉柱(34)之間延伸,其中所述連接部件(40)和所述轉向液壓缸(44)如在行進方向上觀察相對于所述樞轉軸線(38)的連接線布置在相對側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10,12)或履帶在針對到左側或到右側的行進方向上的兩個端部位置之間轉向,其中所述連接部件(40)的臂具有為如此方式的彎曲部或切口(52,54),以至于在所述端部位置下,所述連接部件(40)保持與相應的樞轉軸線(38)相距大于相應樞轉柱(34)半徑的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系桿(30)的所述臂(50)基本從所述連接部件(40)的中心伸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從所述連接部件(40)伸出的所述轉向系桿(30)的所述臂(50)如從所述連接部件觀察,在樞轉柱的后方以大致平行的方式延伸到轉向液壓缸(44),并且在自由端部處以鉸接的方式連接到單個轉向液壓缸(44)。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系桿(30)在從所述連接部件(40)伸出的所述臂(50)的區域內的特征在于位于兩側上的切口(52,54),其面對所述樞轉柱(34)并適于樞轉柱(34)的半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從所述連接部件(40)伸出的所述臂(50)的特征在于其寬度在樞轉軸線(38)的距離和樞轉柱(34)兩倍半徑之間差異的0.5倍和0.97倍之間、優選在0.75倍和0.95倍之間的范圍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桿(36)以相對于行進方向的不同角度位置布置在所述樞轉柱(34)處,從而導致對于向右或向左的轉向方向獲得不同的最大轉向角。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軸(6)的至少樞轉柱(34)安裝在所述橫向構件(56)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液壓缸(44)的所述固定點(42)布置在所述機架(8)處或布置在所述橫向構件(56)處。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構件(56)能夠圍繞在行進方向上延伸的擺動軸相對于所述機架(8)樞轉。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銑刨機,其特征在于如在行進方向觀察,所述前軸的車輪(10,12)或履帶相對于彼此偏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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