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縮短純吹氧時間的半鋼轉爐煉鋼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75877.4 | 申請日: | 2014-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663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陳均;梁新騰;王二軍;曾建華;陳路;楊森祥;楊曉東;黃生權 | 申請(專利權)人: | 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C5/32 | 分類號: | C21C5/32;C21C5/36;C21C7/0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婉婉;張苗 |
| 地址: | 617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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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縮短 純吹氧 時間 轉爐 煉鋼 方法 | ||
1.一種縮短純吹氧時間的半鋼轉爐煉鋼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半鋼兌入轉爐,采用氧槍供氧進行吹煉,并在吹煉過程中向轉爐中加入造渣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造渣材料分多次加入,所述造渣材料包括總加入量為12-16kg/噸鋼的活性石灰、總加入量為10-15kg/噸鋼的高鎂石灰和總加入量為10-14kg/噸鋼的復合造渣劑;吹煉3-5min后,第一次加入造渣材料,繼續吹煉3-5min后,加入剩余造渣材料;開始吹煉至第一次加入造渣材料前,氧槍采用低槍位操作;第一次加入造渣材料至所有造渣材料加入完畢的過程,氧槍采用滑槍操作;所有造渣材料加入完畢后,氧槍采用低槍位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加入的造渣材料包括所述活性石灰的總加入量的50%的活性石灰、所述高鎂石灰的總加入量的80%的高鎂石灰和所述復合造渣劑的總加入量的80%的復合造渣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石灰中CaO的含量≥85重量%;
所述高鎂石灰含有45-55重量%的CaO和30-50重量%的MgO;
所述復合造渣劑含有40-60重量%的SiO2、10-15重量%的CaO、1-3重量%的MgO和10-20重量%的鐵的氧化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開始吹煉至第一次加入造渣材料前,氧槍的槍位為1.2-1.5m;第一次加入造渣材料至所有造渣材料加入完畢的過程,氧槍的槍位為1.5-2.2m;所有造渣材料加入完畢后,氧槍的槍位為1.3-1.5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氧槍供氧的強度為3-4m3/(噸鋼·min)。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轉爐冶煉終點的控制,轉爐冶煉終點的控制使得鋼水碳含量為0.03-0.08重量%,鋼水溫度為1640-168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半鋼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半鋼含有大于等于3重量%的C、小于等于0.01重量%的Si、小于等于0.04重量%的Mn和0.05-0.07重量%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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