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及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71735.0 | 申請日: | 2014-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359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23 |
| 發明(設計)人: | 顏瑤;李桂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23/88 | 分類號: | B66C23/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張永明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塔式起重機 預警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塔身(4)的標準節(41)的主弦桿(411)受力大小并生成檢測結果;
將所述檢測結果與預定值進行比較,判斷所述檢測結果是否大于所述預定值;
如果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示警信號;以及
根據所述示警信號發出警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塔身(4)的標準節(41)的主弦桿(411)受力大小并生成檢測結果包括以下步驟:
分別檢測所述標準節(41)的每個主弦桿(411)受力大小并分別生成所述檢測結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檢測結果與預定值進行比較,判斷所述檢測結果是否大于所述預定值包括以下步驟:
將所述標準節(41)的每個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分別與所述預定值進行比較,判斷是否至少有一個所述主弦桿(411)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如果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示警信號包括以下步驟:
如果所述標準節(41)的至少一個所述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所述示警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塔身(4)包括相對于其長度方向的中截面對稱設置的第一側和第二側;
所述標準節(41)包括四個所述主弦桿(411),其中兩個所述主弦桿(411)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一側,另外兩個所述主弦桿(411)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二側;
所述如果所述標準節(41)的至少一個所述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所述示警信號包括以下步驟:
判斷所述標準節(41)的至少一個所述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
判斷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一側的所述兩個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中是否至少有一個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
如果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一側的所述兩個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中至少有一個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第一示警信號;
如果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一側的所述兩個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均小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第二示警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示警信號發出警報包括以下步驟:
根據所述第一示警信號發出第一警報;以及
根據所述第二示警信號發出第二警報。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塔身(4)連接有附著連接結構(5);
所述應力傳感器(6)設置在所述塔身(4)最下端的所述標準節(41)上;
和/或
所述應力傳感器(6)設置在連接有所述附著連接結構(5)的所述標準節(41)上,且所述應力傳感器(6)位于所述附著連接結構(5)的上方。
8.一種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應力傳感器(6),所述應力傳感器(6)設置在塔身(4)的標準節(41)的主弦桿(411)上,用于檢測所述主弦桿(411)的受力大小并生成檢測結果;
處理器(7),所述處理器(7)設置在所述標準節(41)上并與所述應力傳感器(6)連接,用于接收所述檢測結果,并將所述檢測結果與預定值進行比較,判斷所述檢測結果是否大于所述預定值,如果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發出示警信號;以及
報警器(8),所述報警器(8)設置在塔式起重機上并與所述處理器(7)連接,用于接收所述示警信號并發出警報。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塔身(4)連接有附著連接結構(5);
所述應力傳感器(6)設置在所述塔身(4)最下端的所述標準節(41)上;
和/或
所述應力傳感器(6)設置在連接有所述附著連接結構(5)的所述標準節(41)上,且所述應力傳感器(6)位于所述附著連接結構(5)的上方。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塔式起重機防過傾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塔身(4)包括相對于其長度方向的中截面對稱設置的第一側和第二側;
所述標準節(41)包括四個所述主弦桿(411),其中兩個所述主弦桿(411)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一側,另外兩個所述主弦桿(411)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二側;
所述應力傳感器(6)包括四個,且一一對應地設置在所述標準節(41)的四個所述主弦桿(411)上;
所述處理器(7)用于將所述標準節(41)的每個所述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與所述預定值比較,如果判斷所述四個主弦桿(411)的所述檢測結果中至少有一個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則接著判斷位于所述塔身(4)的所述第一側的所述兩個主弦桿(411)中的所述檢測結果中是否至少有一個所述檢測結果大于所述預定值,如果是,則發出第一示警信號,如果否,則發出第二示警信號;
所述報警器(8)有兩個,其中一個所述報警器(8)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示警信號并發出第一警報,另一個所述警報器(8)用于接收第二示警信號并發出第二警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171735.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安全舒適嬰幼兒睡墊
- 下一篇:一種高度自適應的塔式起重機半柔性加固裝置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B66C 起重機;用于起重機、絞盤、絞車或滑車的載荷吊掛元件或裝置
B66C23-00 起重機,主要由一根梁、臂架或起懸臂作用的三角構架組成,并且安裝成能在垂直或水平平面內作移動或擺動,或者兩種運動一起進行,如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塔式起重機
B66C23-02 . 懸臂安裝成只可用來回轉而不能調節且不能變幅的
B66C23-04 . 在作業中懸臂的有效長度可變化的,如徑向位置可變的,可伸展的
B66C23-06 . 懸臂安裝成可變幅的或俯仰運動的
B66C23-16 . 懸臂支承于立柱上的,如支承在下端安裝成可回轉的塔架上
B66C23-18 . 專門適用于特定地區或特殊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