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減振器的支承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142660.3 | 申請日: | 2014-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0067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fā)明(設計)人: | B·凱塞林;W·科爾布;H-G·布洛西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ZF腓特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F13/00 | 分類號: | F16F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11256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德國腓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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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減振器 支承 裝置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減振器(3;47)的支承裝置(1;33;39;44),所述支承裝置包括銷活節(jié)(12;52),所述銷活節(jié)使減振活塞(4;46)與活節(jié)帽(9;35;41;45)相聯(lián)接,由此,所述減振器(3;47)的阻尼力能夠被引入所述活節(jié)帽(9;35;41;45)中,并且其中,所述活節(jié)帽(9;35;41;45)在所述減振器(3;47)的已安裝狀態(tài)下建立所述減振器(3;47)到車身上的連接并且將被引入其中的阻尼力傳遞到所述車身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活節(jié)帽(9;35;41;45)和固定在該活節(jié)帽上的蓋(10;34;40;49)在它們之間限定一個空間(11;36;42),所述銷活節(jié)(12;52)被容納在所述空間中,并且為了使所述減振活塞(4;46)連接到所述銷活節(jié)(12;52)上所述空間僅僅朝向減振活塞(4;46)敞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1;33;39;44),其特征在于,所述銷活節(jié)(12;52)的活節(jié)活塞(16;51)一方面與所述減振活塞(4;46)相連接并且另一方面與至少一個彈性體件(18、19)接觸,所述活節(jié)活塞(16;51)通過所述彈性體件支承在所述活節(jié)帽(9;35;41;45)和所述蓋(10;34;40;49)之間。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裝置(1;33;39;44),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彈性體件(18、19)具有至少一個凹口(23、24)。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裝置(1;33;39;44),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兩個彈性體件(18、19),其中,第一彈性體件(18)在所述減振器(3;47)的壓力方向上相對于所述活節(jié)帽(9;35;41;45)支撐所述活節(jié)活塞(16;51),而第二彈性體件(19)在所述減振器(3;47)的與此相反的拉力方向上在所述蓋(10;34;40;49)處支撐所述活節(jié)活塞(16;51)。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44),其特征在于,所述蓋(49)包括杯形的結構,其中,所述活節(jié)帽(45)和所述杯形的結構沿軸向被推入彼此中并且固定在彼此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1;33;39;44),其特征在于,徑向地圍繞所述減振器(3;47)設置有彈簧,該彈簧的一個彈簧端部支撐在所述蓋(10;34;40;49)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承裝置(33;39),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是螺旋彈簧,其中,在所述蓋(34;40)和所述彈簧端部之間放置彈簧襯墊(38)。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承裝置(1;44),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為空氣彈簧(27),該空氣彈簧的氣囊(28)連接在所述蓋(10;49)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活節(jié)帽(9)和所述蓋(10)通過位于其之間的密封介質層(25)相互接觸。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33;39),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間(36;42)的側面并且與所述活節(jié)帽(35;41)和蓋(34;40)的固定處鄰接地設置有密封元件(37;43),該密封元件向外密封所述空間(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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