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溶性大豆蛋白、其制備方法及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41410.8 | 申請日: | 2014-04-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701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1 |
| 發明(設計)人: | 郭瑞華;陳斌斌;鄭妍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益(上海)生物技術研發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J3/16 | 分類號: | A23J3/16;A23J3/3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楊昀 |
| 地址: | 200137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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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溶性 大豆蛋白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大豆蛋白材料重量計,所述大豆蛋白材料中至少75重量%的蛋白組分的分子量為20~80?kDa,灰分含量低于8重量%,植酸含量為0.5~5.0重量%,
其中所述大豆蛋白材料通過在pH?5.0~8.5條件下用中性蛋白酶水解大豆分離蛋白制得,且所述大豆蛋白材料的制備過程不包括pH調節步驟;所述中性蛋白酶為諾維信Neutrase?0.8L;酶解的溫度范圍為45~55?oC,酶解的時間為2~8?h;
且其中,所述大豆蛋白材料能溶于水或水性溶液,且溶液澄清透明,所述水或水性溶液的pH為1~1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大豆蛋白材料重量計,所述大豆蛋白材料中至少80重量%的蛋白組分的分子量為20~80?kDa。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大豆蛋白材料重量計,所述大豆蛋白材料中的灰分含量低于5重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大豆蛋白材料重量計,所述大豆蛋白材料中的灰分含量低于4.8重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大豆蛋白材料重量計,所述大豆蛋白材料中的植酸含量為1.9~2.4重量%。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或水性溶液的pH為2~12。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或水性溶液的pH為2.5~10。
8.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的方法,其包括步驟:
(a)?在pH?5.0~8.5下,用中性蛋白酶對大豆分離蛋白進行酶解,其中所述酶解的溫度范圍為45~55?oC,所述酶解的時間為2~8?h;
(b)?收集酶解上清液中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
其中所述大豆蛋白材料的制備過程中不包括調節pH的步驟,且所述中性蛋白酶為諾維信Neutrase?0.8L。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的酶解反應條件還包括:
(i)?以大豆分離蛋白的重量為基準計,所述中性蛋白酶的重量百分比范圍為0.5~10重量%;和
(ii)?所述中性蛋白酶的酶活大于5萬u/g。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大豆分離蛋白的重量為基準計,所述中性蛋白酶的重量百分比范圍為0.5~3重量%。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的收集通過選自下組的方式進行:離心、沉淀、層析、電泳、吸附或其組合。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選自下組的一個或多個步驟:在步驟(a)之前制備、分離和/或純化大豆分離蛋白,或配制大豆分離蛋白溶液;在步驟(a)和(b)之間使中性蛋白酶失活;在步驟(b)之后對所得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進行分離、純化、干燥、包裝、儲存和/或應用。
13.如權利要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配制的大豆分離蛋白溶液的濃度為1~10g大豆分離蛋白/100?mL水或水性溶液。
14.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或采用如權利要求8~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制得的可溶性大豆蛋白材料在食品、制藥、化妝品、保健品、農業生產及加工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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