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29995.1 | 申請日: | 2014-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156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9 |
| 發明(設計)人: | 王超楠;張永明;袁望章;李虹;陳曉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交通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1M4/90 | 分類號: | H01M4/9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林君如 |
| 地址: | 20024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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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 碳纖維 金屬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以碳纖維為載體,負載過渡金屬或過渡金屬氧化物,經高溫催化得到石墨化更高的復合碳纖維材料,再負載金屬催化劑,碳纖維與負載的過渡金屬或過渡金屬氧化物、金屬催化劑的質量比為100∶0.0001-50∶0.01-9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碳纖維與負載的過渡金屬或過渡金屬氧化物、金屬催化劑的質量比優選100∶0.1-5∶10-60;
所述的碳纖維包括靜紡、濕紡或者熔融紡絲所得的碳納米纖維、碳纖維、多孔碳納米纖維,或者含有單臂碳納米管、多臂碳納米管、石墨烯納米片、石墨烯納米帶、介孔碳、石墨烯納米球等石墨化模板基添加劑的碳纖維;
所述的過渡金屬為鐵、鈷、鎳、銅或銀;
所述的過渡金屬氧化物為二氧化錳、氧化鐵、氧化鈷或氧化鎳的過渡金屬氧化物中一種或幾種;
所述的金屬催化劑為過渡金屬、鑭系金屬或錒系金屬中的單一金屬、金屬合金、金屬氧化物、金屬鹽中的一種或幾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過渡金屬或過渡金屬氧化物為顆粒狀、纖毛狀或粉末狀結構,粒徑為0.1-100nm,優選1-10nm。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碳纖維為納米級別的碳纖維或微米級別的碳纖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其特征在于,還可以采用碳管、石墨烯替代碳纖維。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采用以下步驟:
(1)將碳纖維材料溶于去過渡金屬鹽的酸性溶液中形成0.05~2wt%的碳材料/過渡金屬鹽混合分散液,攪拌均勻后抽濾并烘干;
(2)烘干的材料于管式爐中,控制溫度為400-2800℃高溫催化0.1-6h,得到經過渡金屬或其氧化物催化石墨化的碳纖維材料;
(3)取石墨化的碳纖維材料溶于去離子水中得到濃度0.1-2wt%的碳纖維材料分散液,加入金屬前驅體攪拌形成均勻分散液,用0.5-4M氫氧化鉀水溶液調節pH值為9-13,加入還原劑進行還原,最后經過濾得到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過渡金屬鹽的酸性溶液的濃度為0.01-5M,攪拌的溫度為20-100℃,時間為0.1-10h。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的高溫催化過程中,升溫速率為1-30℃/min,優選1-10℃/min;碳化溫度優選600-2200℃。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的還原劑為硼氫化鈉、甲醇或乙二醇,還原反應的溫度為10-180℃。
10.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復合碳纖維載金屬催化劑在鋰離子電池、超級電容器、儲氫材料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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