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振結構及具有該吸振結構的用于車輛的車架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126986.7 | 申請日: | 2014-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477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1 |
| 發明(設計)人: | 毛磊;康菲;張清芳;李玲;劉海峰;李榮華;李震;劉峻潔;王建;王猛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15 | 分類號: | B62D21/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賈玉姣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結構 具有 用于 車輛 車架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吸振結構及具有該吸振結構的用于車輛的車架。
背景技術
近年來,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迅速,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對汽車的NVH性能要求也日益增高。對于非承載式車架,在設計時主要考慮零部件剛度及整體的剛度而忽略了車架的吸振功能,在車輛劇烈運動時,車架產生很大的振動,嚴重時會發生共振現象,從而導致車輛的駕駛艙與乘員艙內產生巨大的噪音,影響整車的舒適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吸振結構,該吸振結構可以安裝在車架上,充分吸收車架的振動,改善車架振動情況,防止共振現象的發生,大大提高行車安全性且有效改善了車內噪音。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該吸振結構的車架。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吸振結構,所述吸振結構適于固定在車輛的車架上,所述吸振結構包括:金屬內管;金屬外管,所述金屬外管套在所述金屬內管外,所述金屬外管與所述金屬內管之間設置有橡膠減振部;以及配重塊,所述配重塊套設在所述金屬外管上。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吸振結構,可以固定在車架上,用于吸收車架的振動,改善車架以至整車的NVH性能,并且通過金屬內管、橡膠減振部、金屬外管、配重塊的相互配合,特別是橡膠減振部與配重塊共同作用,使得吸振效果更加明顯。
另外,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吸振結構,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征: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金屬內管、所述金屬外管與所述橡膠減振部硫化成一體。這樣,不僅工藝簡單,而且吸振結構整體性更好,更易吸收振動。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橡膠減振部包括:內周壁、外周壁和多個連接筋,所述連接筋連接在所述內周壁與所述外周壁之間,所述內周壁與所述金屬內管的外壁面固定且所述外周壁與所述金屬外管的內壁面固定。
將橡膠減振部的主體吸振部分設置有“筋”狀結構,不僅利于頻率的調節,達到更優的吸振效果,同時還大大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成本得到降低且方便生產。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連接筋為多個且沿周向均勻地分布在所述內周壁與所述外周壁之間。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金屬內管、所述橡膠減振部、所述金屬外管和所述配重塊同軸布置。由此增加了吸振效果。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配重塊的長度為L1,所述金屬外管的長度為L2,其中0≤L2-L1≤1.5mm。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吸振結構適于通過穿過所述金屬內管的螺紋緊固件緊固在所述車架的縱梁的底面上,所述金屬內管的上端抵靠在所述縱梁的底面上且所述配重塊的頂面與所述縱梁的底面間隔7-12mm。
該此間隙可以很好地避免整車在惡劣工況下產生異響,又使得吸振結構的剛度達到最優化,保證了自身的NVH性能。
根據本發明另一方面實施例的車架,包括:左縱梁和右縱梁,所述左縱梁和所述右縱梁在所述車輛的橫向上彼此間隔開;多個橫梁,所述多個橫梁固定設置在所述左縱梁與所述右縱梁之間;以及吸振結構,所述吸振結構固定設置在所述左縱梁和/或所述右縱梁上,所述吸振結構為上述任意一項技術方案中描述的吸振結構。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車架由于設置有吸振結構的緣故,因此車架的振動可以很好地由吸振結構進行吸收,提高了整車NVH性能。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左縱梁和所述右縱梁中的每一個均包括:從前向后順次相連的前段、中段和后段;
所述吸振結構為三個,且分別設在所述右縱梁的前段和中段以及所述左縱梁的后段上。
由此,通過在車輛運動過程中與車架全方位進行配合,可最大程度地對車架產生的振動進行吸收,同時避免與其它零部件發生共振,提升整車的NVH性能與舒適性。且在改善車輛NVH性能的同時,將吸振結構數量限制為最少,以達到車輛輕量化的布置要求;
根據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位于所述右縱梁的前段上的所述吸振結構距離所述右縱梁的前段的前端面的距離在0-200mm;
所述左縱梁的前段以及中段的交界處與所述右縱梁的前段以及中段的交界處之間固定設置有前中段交界處橫梁,其中位于所述右縱梁的中段上的所述吸振結構距離所述前中段交界處橫梁的距離在0-500mm;
位于所述左縱梁的后段上的所述吸振結構距離所述左縱梁的后段的后端面的距離在0-300mm。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126986.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