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催化劑載體、載體的制備方法及由該載體制備的重質油加氫催化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14586.4 | 申請日: | 2014-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9416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明(設計)人: | 任相坤;井口憲二;坂脇弘二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寶塔三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1/18 | 分類號: | B01J21/18;B01J32/00;B01J23/28;C10G4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張建綱 |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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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催化劑 載體 制備 方法 重質油 加氫 | ||
1.一種催化劑載體的制備方法,包括
(1)將原料在常壓、非氧化性氣體氣氛中加熱處理,加熱溫度為400-520℃,加熱時間為1-12h,得到中間相小球;所述原料為煤焦油瀝青和石油系重質油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混合物;
(2)將所述中間相小球在常壓、非氧化性氣體氣氛中900-1300℃進行碳化,碳化時間為0.5-6h。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溫度為430-50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溫度為430℃,所述加熱時間為3-9h。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溫度為470℃,所述加熱時間為1-6h。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溫度為500℃,所述加熱時間為1-3h。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和(2)中,所述非氧化性氣體為氮氣。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油系重質油包括常壓殘油、減壓殘油、FCC減壓渣油、熱分解煤焦油和石腦油分解煤焦油,所述原料為煤焦油瀝青、常壓殘油、減壓殘油、FCC減壓渣油、熱分解煤焦油和石腦油分解煤焦油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混合物。
8.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方法得到的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載體的粒徑為0.1~5μm、比表面積為50-100m2/g、孔容量0.02-0.3cc/g、振實密度為0.8-1.2g/cm3。
9.使用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方法得到的載體制備的重質油加氫催化劑,由載體和活性組分組成,所述活性組分為Ⅷ族或Ⅵ族金屬化合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加氫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組分為鉬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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