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劣質烴油原料的加氫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108620.7 | 申請日: | 2014-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2790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胡大為;劉佳;楊清河;孫淑玲;聶紅;趙新強;戴立順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45/08 | 分類號: | C10G45/08;C10G6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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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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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劣質 原料 加氫 處理 方法 | ||
1.一種劣質烴油原料的加氫處理方法,包括在加氫處理反應條件下,將所述原料油依次與包括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Ⅰ、加氫處理催化劑Ⅱ和加氫處理催化劑Ⅲ的催化劑組合接觸,以體積計并以所述催化劑組合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Ⅰ的含量為5-60%,加氫處理催化劑Ⅱ的含量為5-50%,加氫處理催化劑Ⅲ的含量為10-60%;其中,所述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I含有具有雙峰孔結構的含至少一種選自硼、硅和氟助劑的氧化鋁載體,以壓汞法表征,所述載體的孔容為0.3-0.8毫升/克,比表面積為70-220米2/克,其中,直徑為6-10nm孔的孔體積占總孔容的8-25%,直徑為85-160nm孔的孔體積占總孔容的40-7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體積計并以所述催化劑組合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Ⅰ的含量為10-50%,加氫處理催化劑Ⅱ的含量為10-40%,加氫處理催化劑Ⅲ的含量為20-50%;所述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I中的所述載體的孔容為0.4-0.7毫升/克,比表面積為80-210米2/克,其中,直徑為6-10nm孔的孔體積占總孔容的10-20%,直徑為85-160nm孔的孔體積占總孔容的45-7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I,以氧化物計的所述助劑硼、硅的含量為0.1-8重量%,以元素計的氟含量為0.1-8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計的所述助劑硼、硅的含量為1-6重量%,以元素計的氟含量為1-6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計的所述助劑硼、硅的含量為1-4重量%,以元素計的氟含量為1-4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氫處理保護催化劑I的加氫活性金屬組分選自至少一種第Ⅷ族金屬組分和至少一種第ⅥB族金屬組分,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I為基準,所述Ⅷ族金屬組分的含量大于0至小于等于4重量%,第ⅥB族金屬組分的含量大于0至小于等于10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Ⅷ族金屬組分選自鈷和/或鎳,第ⅥB族金屬組分選自鉬和/或鎢,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I為基準,所述Ⅷ族金屬組分的含量為1-3重量%,第ⅥB族金屬組分的含量為3-6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Ⅱ含有載體、金屬組分鉬、鈷和鎳,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Ⅱ為基準,所述鉬的含量為5~20重量%,鈷和鎳的含量之和為1~6重量%,其中,鈷和鎳的原子比為2~4。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Ⅱ為基準,所述催化劑Ⅱ中鉬的含量為8~15重量%,鈷和鎳的含量之和為1.5~4重量%,其中,鈷和鎳的原子比為2.2~3.2。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Ⅲ含有選自氧化鋁和/或氧化硅-氧化鋁的載體,選自鎳和/或鈷、鉬和/或鎢的加氫活性金屬組分,含或不含選自氟、硼和磷中一種或幾種助劑組分,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Ⅲ為基準,所述鎳和/或鈷的含量為1-5重量%,鉬和/或鎢的含量為10-35重量%,以元素計的選自氟、硼和磷中一種或幾種助劑組分的含量為0-9重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Ⅲ中的載體選自氧化鋁。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Ⅲ中的氧化鋁的孔容不小于0.35毫升/克,孔直徑為40~100埃孔的孔容占總孔容的80%以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氫處理反應的反應條件為:氫分壓6-20MPa,溫度為300-450℃,液時體積空速為0.1-1h-1,氫油體積比為600-1500。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氫處理反應的反應條件為:氫分壓10-18MPa,溫度為350-420℃,液時體積空速為0.2-0.6h-1,氫油體積比為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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