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加工系統及其底座裝置以及加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099956.1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079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16 |
| 發明(設計)人: | 錢太鋼;唐彬;李赟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昌歐菲光學技術有限公司;南昌歐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歐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歐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41/06 | 分類號: | B24B41/06;B24B7/24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聶慧荃;鄭特強 |
| 地址: | 330100 江西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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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加工 系統 及其 底座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底座裝置,用于固定一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
磨削液槽(1);
至少一個底座(2),固定于所述磨削液槽(1)內,所述底座(2)具有一用于固定玻璃的承載面,所述磨削液槽(1)的深度大于所述底座(2)的高度與所述玻璃的厚度之和,每個所述底座(2)內設有多個真空吸附孔(21),所述真空吸附孔(21)的一端部開口于所述底座(2)的承載面;
固定裝置,用于將所述玻璃固定于所述底座(2)的承載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吸氣管(3),每個所述吸氣管(3)的一端部連通一個所述底座的多個真空吸附孔(21)另一端部,所述吸氣管(3)的另一端部伸出所述磨削液槽(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多個固定于所述底座(2)承載面的至少一個吸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磨削液槽(1)的深度大于所述底座(2)的高度20-25毫米。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裝置還包括將所述磨削液槽(1)分隔成至少兩個子磨削液槽的至少一塊隔板(4),每個所述子磨削液槽內設置一個所述底座(2)。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裝置還包括用于盛裝磨削液的蓄水槽(5)。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槽(5)與所述磨削液槽(1)為一體結構。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槽(5)設于所述磨削液槽(1)的下方。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磨削液槽(1)的底板(11)上安裝有閥門。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裝置還包括兩端能分別連通于所述蓄水槽(5)和所述磨削液槽(1)的水管(6),所述水管(6)上安裝有水泵。
11.一種玻璃加工系統,包括機臺和安裝于所述機臺的底座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裝置是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底座裝置。
12.一種玻璃加工方法,使用一種玻璃加工系統對一玻璃片進行加工,所述玻璃加工系統包括磨具或刀具、機臺和固定于機臺的底座裝置,所述底座裝置包括磨削液槽(1)和固定于所述磨削液槽(1)內的至少一個底座(2),所述底座(2)具有一用于承載待加工玻璃片的承載面,所述磨削液槽(1)的深度大于所述底座(2)的高度,
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待加工玻璃片固定于所述底座(2)的承載面;
向所述磨削液槽(1)內加入磨削液,使所述待加工玻璃片浸沒于所述磨削液液面以下;
啟動玻璃加工系統,玻璃加工系統的磨具或刀具轉動并沿著預設的軌跡移動對待加工玻璃片邊緣進行磨削或切割加工。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玻璃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磨削或切割加工完成之后,還包括將所述磨削液槽(1)內的磨削液排出的步驟。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玻璃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固定所述待加工玻璃片之前,還包括檢測所述磨削液槽(1)內是否裝有磨削液步驟,如果磨削液槽(1)內裝有磨削液,則排出至少一部分磨削液,固定待加工玻璃片,然后再向磨削液槽內添加磨削液;如果磨削液槽(1)內沒有磨削液,則固定待加工玻璃片。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玻璃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加工系統的所述底座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吸氣管(3),其中每個所述底座(2)上設有多個真空吸附孔(21),所述真空吸附孔(21)的一端部開口于所述底座(2)的承載面;每個所述吸氣管(3)的一端部連通一個所述底座的多個真空吸附孔(21)另一端部,所述吸氣管(3)的另一端部伸出所述磨削液槽(1),并連接一抽氣裝置;所述的玻璃加工方法中通過啟動抽氣裝置將所述待加工玻璃片吸附固定于所述底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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