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半精紡毛紗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089629.8 | 申請日: | 2014-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825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25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張祖洪;黃和芳;秦彩娟;陸引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江蘇新芳科技集團(tuán)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2G3/04 | 分類號: | D02G3/04;D02G3/44 |
| 代理公司: | 張家港市高松專利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32209 | 代理人: | 陳曉岷 |
| 地址: | 215636 江蘇省蘇州市張家***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精紡 | ||
1.一種半精紡毛紗,由以下質(zhì)量份數(shù)的纖維組成:25~35份的咖啡炭纖維、25~35份的竹炭纖維、30~40份的棉纖維,40~50份的阻燃纖維、40~50份的阻燃腈綸纖維、10~20份的抗起球腈綸纖維、10~12份的山羊絨、25~30份的白色粘膠纖維、5~8份的防輻射纖維、10~15份的天絲纖維,將上述纖維通過半精紡工藝紡成紗線。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一種半精紡毛紗,由以下質(zhì)量份數(shù)的纖維組成:25~30份的咖啡炭纖維、30~32份的竹炭纖維、30~35份的棉纖維,45~48份的阻燃纖維、42~45份的阻燃腈綸纖維、13~18份的抗起球腈綸纖維、11~12份的山羊絨、26~28份的白色粘膠纖維、6~7份的防輻射纖維、12~13份的天絲纖維,將上述纖維通過半精紡工藝紡成紗線。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一種半精紡毛紗,由以下質(zhì)量份數(shù)的纖維組成:27~30份的咖啡炭纖維、31~32份的竹炭纖維、33~34份的棉纖維,48份的阻燃纖維、43份的阻燃腈綸纖維、15份的抗起球腈綸纖維、11份的山羊絨、28份的白色粘膠纖維、7份的防輻射纖維、12份的天絲纖維,將上述纖維通過半精紡工藝紡成紗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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