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二氫芳基萘類木脂素在美白方面的用途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065500.3 | 申請日: | 2014-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302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溯;李吉;田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晶易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長沙三友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11 | 分類號: | A61K31/11;A61K31/7032;A61K36/85;A61K8/34;A61K8/60;A61K8/97;A61Q19/02;A61P1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吳林松 |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長沙市岳***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二氫芳基萘類木脂素 白方 用途 | ||
1.一種如式(I)所示的二氫芳基萘類木脂素類化合物用作酪氨酸酶抑制劑的用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X為H、羥基、烷氨基、烷氧基、氨基或烷基;所述的烷基取代基為直鏈或支鏈的具有1-6個碳原子數的烷基,優選具有1-4個碳原子的烷基;
R1或/和R2選自H、烷基、烯基、葡萄糖基、葡萄糖醛酸基、?;蚍蓟?;所述的烷基為直鏈烷基或支鏈具有1-6個碳原子數的烷基,優選具有1-4個碳原子的烷基;
R3為氫原子,葡萄糖基或芳基;
R4為甲氧基或氫原子;
R5為甲氧基或氫原子;
母核中三位、四位的氫為(3R,4S)。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氫芳基萘類木脂素類化合物選自6-羥基-4-(4-羥基-3-甲氧基苯基)3-羥甲基-7-甲氧基-3,4-二氫(3R,4S)-2-醛基萘,6-羥基-4-(4-羥基-3-甲氧基苯基)-3-羥甲基-5-甲氧基-3,4-二氫(3R,4S)-2-醛基萘,6,7-二甲氧基-4-(3,4-二甲氧基苯基)3-羥甲基-3,4-二氫(3R,4S)-2-醛基萘,6-羥基-4-(4-羥基-3-甲氧基苯基)3-葡萄糖基氧甲基-7-甲氧基-3,4-二氫(3R,4S)-2-醛基萘,2,6-二羥基-7-甲氧基-4-(3,4-二羥基苯基)-3-羥甲基-7-3,4-二氫(3R,4S)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氫芳基萘類木脂素類化合物為天然藥物提取物中的主要成分,其中天然藥物提取物中二氫芳基萘類化合物成分含量為>1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合物(I)在制備由酪氨酸酶引起的皮膚變色的藥物中的應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合物(I)在制備抑制黑色素生物合成的化妝品中的應用。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合物(I)在化妝品中的質量含量為0.1-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合物(I)單獨使用,或者與其他藥學上可接受的藥物載體或其他美白劑混合使用。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物載體為乳膏或凝膠;
所述的美白劑為酪氨酸酶抑制劑,優選曲酸、熊果酸。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化合物(I)與藥物載體或其他美白劑混合使用時,其含量的取值范圍為0.1-5%。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沙晶易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長沙三友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未經長沙晶易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長沙三友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065500.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