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玻璃熔窯煙氣低溫脫硝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062480.4 | 申請日: | 2014-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081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志剛;劉科;李金虎;李繼;谷化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中建材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7D17/00 | 分類號: | F27D17/00;B01D53/86;B01D53/56 |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蚌埠博源專利商標事務所 34113 | 代理人: | 楊晉弘 |
| 地址: | 224000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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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玻璃 煙氣 低溫 系統 | ||
1.一種玻璃熔窯煙氣低溫脫硝系統,包括玻璃熔窯(1)、余熱鍋爐(2)、除塵裝置(3)、低溫脫硝裝置(4)和煙囪(5),其特征在于:玻璃熔窯(1)經過煙氣管道連接余熱鍋爐(2)的高溫進口,余熱鍋爐(2)的低溫出口經過煙氣管道連接除塵裝置(3)進口,除塵裝置(3)的出口經過煙氣管連接低溫脫硝裝置(4)進口,低溫脫硝裝置(4)出口經過煙氣管連接煙囪(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玻璃熔窯煙氣低溫脫硝方法,其特征在于:煙氣經余熱鍋爐(2)進行余熱利用后,進入除塵裝置(3)的煙氣溫度在160~220℃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玻璃熔窯煙氣低溫脫硝方法,其特征在于:脫硝裝置(4)采用低溫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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