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含氧化鉛廢料的回收利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060146.5 | 申請日: | 2014-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624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26 |
| 發明(設計)人: | 潘軍青;劉孝偉;孫艷芝;馬永泉;鈕因健;陳體銜;張軒;蔡曉祥;宋爽;周明明;周龍瑞;曹國慶;楊新新;王江林;吳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超威電源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C22B7/00 | 分類號: | C22B7/00;C22B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婉婉;張苗 |
| 地址: | 3131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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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氧化鉛 廢料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一種含氧化鉛廢料的回收利用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在脫硫反應條件存在下,將含氧化鉛廢料與脫硫劑接觸,并將接觸后的混合物固液分離,得到濾液和濾渣;
(2)將上述濾渣在溫度為350-750℃下進行轉化反應,使濾渣的含鉛成分轉化為氧化鉛;
(3)將步驟(2)所得產物與堿溶液接觸,使其中的PbO溶解,然后進行固液分離,得到PbO-堿溶液;
(4)將步驟(3)的PbO-堿溶液進行結晶,得到PbO晶體和堿濾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2)所述的轉化反應在原子經濟反應促進劑的存在下進行,所述原子經濟反應促進劑在步驟(1)和/或步驟(2)中加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原子經濟反應促進劑為鉛粉、鋇粉、鋁粉、鈉粉、鋰粉、鉀粉、鎂粉、萘、樟腦、尿素、鎳粉、錫粉、銻粉、鋅粉、碳粉和含有0.5-95重量%PbO的活性炭中的一種或多種或者上述物質與β-二氧化鉛以任意配比的混合物;
優選地,所述原子經濟反應促進劑的用量為步驟(1)所得濾渣重量的0.05-30%。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氧化鉛廢料與所述脫硫劑接觸的方式為濕球磨混合法。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1)中,所述脫硫劑為NaOH和/或KOH溶液,所述NaOH和/或KOH溶液的濃度為4-23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在實施步驟(3)之前,將步驟(2)所得產物在0.5-30分鐘內冷卻到100-300℃,優選在1-10分鐘內冷卻到100-15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卻的方式為液霧冷卻,所用冷卻劑優選為水、甲醇、乙醇和丙酮中的一種或多種,霧滴粒徑優選為2-50微米。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3)所述接觸在溶解促進劑存在下進行,所述溶解促進劑為乙二胺、乙酸鈉、酒石酸鈉、EDTA、丙三醇、丁二醇、戊醇、山梨醇、木糖醇、組氨酸、精氨酸、甘氨酸中的一種或者多種,所述溶解促進劑的用量為所述堿溶液的0.2-20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3)所用堿溶液為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中的一種或者兩種的溶液,所述堿溶液的濃度為12-60重量%,所述堿溶液的用量使得步驟(2)所得產物在步驟(3)所述的接觸體系中的濃度為30-120g/L,接觸的溫度為45-135℃,接觸的時間為0.5-100分鐘。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4)中,所述結晶分階段進行,所述結晶過程包括在60-135℃下進行的第一階段結晶和在-5℃至60℃下進行的第二階段結晶,其中,第一階段結晶的時間為1-60分鐘,第二階段結晶的時間為3-600分鐘。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用步驟(4)得到的PbO晶體代替步驟(2)所得產物循環進行步驟(3)和步驟(4)。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5)將步驟(4)所得PbO晶體進行球磨轉晶,得到具有典型α結構的PbO。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球磨轉晶的操作條件包括:相對于1000克的氧化鉛,磨球的質量為5-500克,磨球的個數為5-100個,球磨時間為0.1-200min,溫度為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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