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海上鉆探船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49087.1 | 申請日: | 2009-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47932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23 |
| 發明(設計)人: | J·魯登伯格;D·B·威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特雷科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35/44 | 分類號: | B63B35/44;E21B19/00;E21B19/09;E21B19/14;E21B19/1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王錦陽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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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海上 鉆探 | ||
1.一種單體海上鉆探船,包括:
-具有月池的船體;以及
-安裝在所述船體上位于所述月池處的多火線起吊系統,所述多火線起吊系統包括:
桅桿,所述桅桿具有頂側和連接到所述鉆探船的所述船體的底部,其中,所述桅桿具有帶第一側和相對的第二側的中空結構;
第一起吊裝置,所述第一起吊裝置被所述桅桿支撐并且具有沿第一火線可移位的負載附接裝置,所述第一火線在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一側的外部延伸且與所述第一側相鄰;
第二起吊裝置,所述第二起吊裝置被所述桅桿支撐并且具有沿第二火線可移位的負載附接裝置,所述第二火線在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二側的外部延伸且與所述第二側相鄰;
其中,所述第一起吊裝置和第二起吊裝置中的每一個均包括一個或多個線纜以及一個或多個相關聯的絞盤,以相對于所述桅桿操作每個所述負載附接裝置的位置;
其中,可移動工作甲板被提供在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一側處,所述可移動工作甲板在活動位置中當所述第一火線延伸通過所述可移動工作甲板中的開口時覆蓋所述月池的在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一側處的一部分,
其中,所述可移動工作甲板在所述甲板的所述開口處被提供有立管柱懸掛裝置,所述立管柱懸掛裝置允許從處于所述第一火線中的所述可移動工作甲板懸掛立管柱,并且其中所述可移動工作甲板具有這樣的結構,其允許支撐至少200噸的重量的管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BOP存儲器位于所述船的船體中且相鄰于所述月池,其中,所述第一起吊裝置適于將所述BOP升高和降低到所述海底,并且其中,所述可移動工作甲板能夠移動到非活動位置中,在所述非活動位置中,允許所述BOP被從所述BOP存儲器帶入所述第一火線中并且被所述第一起吊裝置操作。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所述可移動甲板被樞轉地設置到豎直的非活動位置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所述可移動甲板具有兩個可樞轉甲板部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所述船在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二側處具有固定工作甲板,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工作甲板的所述活動位置位于與所述固定工作甲板基本相同的高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所述船的所述船體被提供有用于以豎直取向存儲立管的豎直立管存儲器,并且所述立管存儲器使得所述立管的頂端在所述工作甲板的水平高度以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立管操作器被設置在所述豎直立管存儲器中并且與所述第一火線相鄰,所述立管操作器適于接納豎直取向的立管,使所述立管傾斜成一傾斜取向,使得其上端被引導朝向所述第一火線,并且升高所述傾斜的立管,使得其上端到達所述第一火線中,從而允許所述上端被連接到所述第一起吊裝置的所述負載附接裝置,以便通過所述第一起吊裝置對所述立管進行進一步的裝卸。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單體海上鉆探船,其中,所述船被提供有位于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二側和/或所述桅桿的所述第一側的旋轉鉆探驅動器,例如頂部驅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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