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裝置以及照明用光源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44920.3 | 申請日: | 2014-0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943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0 |
| 發明(設計)人: | 大村考志;田上直紀;合田和生;菅原康輔;松田次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19/00;F21V23/06;F21V29/00;H01L25/13;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成坤;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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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裝置 以及 照明 用光 | ||
1.一種發光裝置,具備:
基板;
第一發光元件列,由多個發光元件排列為一列而成,并且被設置在所述基板的表面;
第二發光元件列,由多個發光元件排列為一列而成,并且被設置在所述基板的表面;以及
金屬膜,被設置在第一區域,該第一區域是所述基板的表面上沒有設置半導體元件的區域,并且是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與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之間的區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基板的背面的至少一部分區域由支承部件支承,
所述金屬膜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基板的表面上的、與所述基板的背面中由所述支承部件支承的區域相對的區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金屬膜具有在與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或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垂直的方向上延伸的直線形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金屬膜的熱傳導率比所述基板的熱傳導率大。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
在所述基板的表面設置有用于與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或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電連接的配線,
所述金屬膜的材料與所述配線的材料相同。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金屬膜為所述配線的一部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金屬膜為所述配線之中的、流通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或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的驅動電流的配線的一部分。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金屬膜的配線寬度比所述金屬膜以外的配線的配線寬度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金屬膜沒有與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以及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電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至9的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
所述基板為長方形,
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以及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分別沿著所述基板的兩個長邊而被設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發光裝置,
在所述基板的表面,在所述基板的長邊方向的兩個端部分別設置有由引線連接的第一供電部以及第二供電部,以便將驅動電流供給到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列以及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列,
所述金屬膜被設置在所述第一供電部與所述第二供電部之間的所述第一區域。
12.一種照明用光源,具備:
權利要求1至11的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
覆蓋所述發光裝置的球形罩;以及
接受用于使所述發光裝置發光的電力的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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