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阿達帕林治療癌癥的新穎用途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043221.7 | 申請日: | 2014-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613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志侯 | 申請(專利權)人: | 易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192 | 分類號: | A61K31/192;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華偉業(yè)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郭廣迅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阿達帕林 治療 癌癥 新穎 用途 | ||
1.一種6-[3-(1-金剛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羧酸或其醫(yī)藥可接受鹽或其衍生物的用途,其中該用途是用于制造一種治療需要該治療的個體的癌癥的藥劑。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需要所述的治療的個體是哺乳動物。
3.根據(jù)權利要求2的用途,其中所述的哺乳動物是人類。
4.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癌癥是EGFR相關癌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的用途,其中所述的EGFR相關癌癥是選自肺癌、乳癌、頭頸癌、胰臟癌、大腸癌及膠質癌。
6.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的癌癥是非小細胞肺癌。
7.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用途,其中所述的需要所述的治療的個體是處于或曾經(jīng)接受吉非替尼(Gefitinib)或埃羅替尼(Erlotinib)的治療。
8.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用途,其中所述的需要所述的治療的個體已發(fā)展出對于吉非替尼或埃羅替尼的抗藥性。
9.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用途,其中所述的6-[3-(1-金剛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羧酸或其醫(yī)藥可接受鹽或其衍生物投藥至所述的個體的每日劑量是由老鼠的每日劑量約40毫克/公斤體重換算得到。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該藥劑呈溶液形式經(jīng)由腹腔注射途徑投藥該個體。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的用途,其中所述的溶液是通過將6-[3-(1-金剛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羧酸溶解于有機溶劑,以及將6-[3-(1-金剛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羧酸的有機溶液與水性溶液混合而制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易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jīng)易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043221.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