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蓄電池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28173.4 | 申請日: | 2014-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6365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鐮田誠二;佐佐木聰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京濱 |
| 主分類號: | B60L11/18 | 分類號: | B60L11/18;B60L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黃小臨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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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蓄電池 系統 | ||
1.一種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蓄電池,具有多個將電池組串聯連接而構成的電池模塊;
多個電壓監視電路,與所述電池模塊對應設置,監視所述電池模塊的電壓;以及
控制裝置,與所述電壓監視電路連接成環狀,基于與所述電壓監視電路進行通信得到的監視信息,控制所述蓄電池的充放電,
所述控制裝置包括:判定單元,其在與所述電壓監視電路之間發生了通信故障的情況下,使用在發生所述通信故障前從所述電壓監視電路的其中一個得到的監視信息計算所述蓄電池的估計輸出電壓,并將所述估計輸出電壓和發生了所述通信故障后的所述蓄電池的輸出電壓進行比較,判定所述通信故障的異常部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單元在所述估計輸出電壓大于發生了所述通信故障后的所述蓄電池的輸出電壓的情況下,判定所述蓄電池是所述異常部位。
3.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單元在所述估計輸出電壓為發生了所述通信故障后的所述蓄電池的輸出電壓以下的情況下,判定為所述電壓監視電路是所述異常部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單元通過對從所述電壓監視電路的其中一個得到的監視信息,乘以將在所述蓄電池中設置的所述電池組的總數除以在所述電池模塊中設置的所述電池組的數所得到的值,計算所述估計輸出電壓。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估計輸出電壓的計算上所使用的監視信息是,在發生所述通信故障前從所述電壓監視電路得到的電壓值為最大的監視信息。
6.一種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蓄電池,具有多個將電池組串聯連接而構成的電池模塊;
多個電壓監視電路,與所述電池模塊對應設置,單獨地監視形成所述電池模塊的所述電池組的電壓;以及
控制裝置,與所述電壓監視電路連接成環狀,基于與所述電壓監視電路進行通信得到的監視信息,控制所述蓄電池的充放電,
所述控制裝置包括:判定單元,其在與所述電壓監視電路之間發生了通信故障的情況下,使用在發生所述通信故障前從所述電壓監視電路得到的所述電池組的監視信息的其中一個計算所述蓄電池的估計輸出電壓,并將所述估計輸出電壓和發生了所述通信故障后的所述蓄電池的輸出電壓進行比較,判定所述通信故障的異常部位。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單元在所述估計輸出電壓大于發生了所述通信故障后的所述蓄電池的輸出電壓的情況下,判定為所述蓄電池是所述異常部位。
8.如權利要求6或權利要求7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單元在所述估計輸出電壓為發生了所述通信故障后的所述蓄電池的輸出電壓以下的情況下,判定為所述電壓監視電路是所述異常部位。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定單元通過對從所述電壓監視電路得到的所述電池組的監視信息的其中一個乘以所述蓄電池中所設置的所述電池組的總數,計算所述估計輸出電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估計輸出電壓的計算上所使用的監視信息是,在發生所述通信故障前從所述電壓監視電路得到的所述電池組的電壓值為最大的監視信息。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蓄電池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蓄電池包括對于各個所述電池組設置的多個過流斷開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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