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腌鴨制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027322.5 | 申請日: | 2014-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831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2 |
| 發明(設計)人: | 楊紹月 | 申請(專利權)人: | 貴州省天柱縣民族特色商品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1/315 | 分類號: | A23L1/315;A23L1/314;A23L1/3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56699***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制作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制作方法,尤其涉及一種腌鴨制作方法。
背景技術
腌鴨是苗侗地區的民間特產,民間傳統制作方法比較簡單,原料即鴨肉、糊米、辣椒、食鹽、生姜,以一定比例制作而成,但是這種方法制作的腌鴨不符合現代人的口味,而且肉質比較松弛,味道不是很好。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腌鴨制作方法。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本發明包括鴨子、大米、生姜、辣椒面和調料,所述鴨子的成份比重為35%-45%之間,所述大米的成份比重為25%-35%之間,所述生姜的成份比重為5%-15%之間,所述辣椒面的成份比重為5%-15%之間,所述調料的成份比重為5%-15%之間,所述鴨子、所述大米、所述生姜、所述辣椒面和所述調料混合均勻后裝壇壓實密封28—32天即制作成腌鴨。
進一步,所述鴨子選取活鴨宰殺后去毛去內臟,砍去頭、尾和腳,經24小時慮水后,鴨肉剁碎。
進一步,所述鴨肉剁碎的比例為40%。
進一步,所述調料包括花椒粉、白糖、食鹽、木姜子、白酒、山奈和食用菜籽油。
進一步,所述花椒粉的成份比重為0.3%-0.7%之間,所述白糖的成份比重為0.2%-0.5%之間,所述食鹽的成份比重為0.1%-0.3%之間,所述木姜子的成份比重為0.3%-0.7%之間,所述白酒的成份比重為1%-3%之間,所述山奈的成份比重為0.3%-0.7%之間,所述食用菜籽油的成份比重為5%-7%之間。
進一步,所述大米用文火炒至金黃色。
進一步,所述鴨子的成份比重為40%,所述大米的成份比重為30%,所述生姜的成份比重為10%,所述辣椒面的成份比重為10%,所述花椒粉的成份比重為0.5%,所述白糖的成份比重為0.31%,所述食鹽的成份比重為0.19%,所述木姜子的成份比重為0.5%,所述白酒的成份比重為2%,所述山奈的成份比重為0.5%,所述食用菜籽油的成份比重為6%。
進一步,所述鴨子、所述大米、所述生姜、所述辣椒面和所述調料混合均勻后裝壇壓實密封30天即制作成腌鴨。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發明在傳統制作的基礎上增加了白酒、白糖、及山奈、木姜子等,其產品不僅保留了傳統產品的原味,又增加了醇甜的辛香味,從而更加迎合現代人的口味要求。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包括鴨子、大米、生姜、辣椒面和調料,所述鴨子選取活鴨宰殺后去毛去內臟,砍去頭、尾和腳,經24小時慮水后,鴨肉剁碎,所述鴨肉剁碎的比例為40%,所述調料包括花椒粉、白糖、食鹽、木姜子、白酒、山奈和食用菜籽油,所述大米用文火炒至金黃色,所述鴨子的成份比重為40%,所述大米的成份比重為30%,所述生姜的成份比重為10%,所述辣椒面的成份比重為10%,所述花椒粉的成份比重為0.5%,所述白糖的成份比重為0.31%,所述食鹽的成份比重為0.19%,所述木姜子的成份比重為0.5%,所述白酒的成份比重為2%,所述山奈的成份比重為0.5%,所述食用菜籽油的成份比重為6%,所述鴨子、所述大米、所述生姜、所述辣椒面和所述調料混合均勻后裝壇壓實密封30天即制作成腌鴨。
本領域技術人員不脫離本發明的實質和精神,可以有多種變形方案實現本發明,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可行的實施例而已,并非因此局限本發明的權利范圍,凡運用本發明說明書所作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包含于本發明的權利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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