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益劑遞送顆粒、包含所述顆粒的組合物和處理基體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61424.2 | 申請日: | 2013-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124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C·W·瓊斯;A·J·利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荷蘭聯合利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Q13/00 | 分類號: | A61Q13/00;A61K8/73;A61K8/81;A61K8/02;C08J3/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文平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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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益 遞送 顆粒 包含 組合 處理 基體 方法 | ||
1.顆粒,其包含:
a)核,其包含任選的有益劑;
b)至少部分地包圍所述核的內殼,所述內殼是形成具有高于和包括70℃,優選高于和包括80℃的玻璃化轉變溫度的第一聚合物的聚合反應的水不溶性產物;
c)至少部分地包圍所述內殼的外殼,所述外殼是形成具有低于和包括35℃的玻璃化轉變溫度的第二聚合物的聚合反應的水不溶性產物,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由在STP下在水中溶解度大于3g/L的單體形成;和
d)沉積助劑,其共價地連接至所述外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聚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由烯鍵式不飽和單體形成。
3.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第一聚合物是丙烯酸類玻璃,優選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4.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具有-50至+25℃的玻璃化轉變溫度。
5.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是聚(C1-C4丙烯酸酯),優選聚(丙烯酸甲酯)。
6.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第二聚合物由在STP下在水中溶解度大于和包括10g/L的單體形成。
7.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沉積助劑是至少對棉具有親和性的多糖。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沉積助劑選自多聚甘露糖、多聚葡萄糖、多聚葡甘露糖、多聚木葡糖、多聚半乳甘露糖、葡萄聚糖、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瓜耳膠、羥乙基乙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及其混合物。
9.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內殼具有80至115℃,優選90至110℃的玻璃化轉變溫度。
10.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顆粒,其中所述核包含至少一種香料組分。
11.核-殼有益劑載體顆粒,其包含:
a)核,其包含:
i)玻璃化轉變溫度低于30℃的聚合物,和
ii)至少一種香料組分;
b)包圍所述核的水不溶性的聚(C1-C4甲基丙烯酸酯)內殼,所述內殼具有高于80℃的玻璃化轉變溫度;
c)至少部分地包圍所述內殼的水不溶性的聚(C1-C4丙烯酸酯)外殼,所述外殼具有低于0℃的玻璃化轉變溫度;和
d)沉積助劑,其對棉具有親和性,其連接至所述外殼并且不會由于暴露于水而被除去,所述沉積助劑包含至少一種多糖,所述多糖選自多聚甘露糖、多聚葡萄糖、多聚葡甘露糖、多聚木葡糖、多聚半乳甘露糖、葡萄聚糖、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瓜耳膠、羥乙基乙基纖維素或甲基纖維素。
12.制造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到11中任一項所述顆粒的產品的方法,其中所述顆粒和所述有益劑被分別加入到制劑中。
13.處理基體的方法,優選其中所述基體選自皮膚和/或頭發,所述方法包括用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到11中任一項所述顆粒的組合物處理所述基體的步驟。
14.家庭或個人護理組合物,更優選除臭劑、止汗劑、洗發劑、頭發調理劑或皮膚護理或皮膚清潔產品,其包含至少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到11中任一項所述的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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