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變速器的控制裝置以及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7798.7 | 申請日: | 2013-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693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08 |
| 發明(設計)人: | 津田耕平;草部圭一朗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信艾達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H61/04 | 分類號: | F16H61/04;F16H61/686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宋曉寶;向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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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變速器 控制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變速器的控制裝置,該變速器裝載于具有因停車而自動停止運轉的原動機的車輛上,并且能夠通過多個接合構件的接合或分離來按多個擋變更變速比,將所述原動機提供給輸入軸的動力傳遞至輸出軸,而且,通過第一接合構件和單向離合器兩者的接合來形成第一變速擋,通過所述第一接合構件和第二接合構件兩者的接合來形成變速比小于所述第一變速擋的變速比的變速擋,
其特征在于,具有:
判斷單元,在所述原動機響應于該原動機的自動停止請求而要停止運轉時形成有變速比小于所述第一變速擋的變速比的變速擋的情況下,判斷是否處于未借助來自所述原動機的動力來驅動所述變速器的輸入軸旋轉的非驅動狀態,
分離控制單元,在通過所述判斷單元判斷為處于借助來自所述原動機的動力來驅動所述變速器的輸入軸旋轉的驅動狀態的情況下,不使所述第二接合構件分離,在通過所述判斷單元判斷為處于所述非驅動狀態的情況下,使所述第二接合構件分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速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原動機的轉速為基于所述第一變速擋的變速比和車速或所述輸出軸的轉速決定的所述輸入軸的同步轉速以上的情況下,所述判斷單元判斷為處于所述驅動狀態,并且,在所述原動機的轉速小于所述同步轉速的情況下,所述判斷單元判斷為處于所述非驅動狀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即使在通過所述判斷單元判斷為處于所述驅動狀態的情況下,在所述車輛停車時,所述分離控制單元也使所述第二接合構件分離。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變速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接合構件包括多個接合構件,
變速比小于所述第一變速擋的變速比的變速擋包括多個變速擋。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變速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變速擋是在所述車輛起步時形成的變速擋,
在所述第一接合構件分離的情況下,禁止所述原動機因停車而停止運轉。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變速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原動機與所述變速器的所述輸入軸經由液力變矩器連接。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變速器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具有電動泵,在所述原動機響應于該原動機的自動停止請求而使轉速在預先設定的閾值以下時,該電動泵向所述第一接合構件供給油壓。
8.一種變速器的控制方法,該變速器裝載于具有因停車而自動停止運轉的原動機的車輛上,并且能夠通過多個接合構件的接合或分離來按多個擋變更變速比,將從所述原動機提供給輸入軸的動力傳遞至輸出軸,而且,通過第一接合構件和單向離合器兩者的接合來形成第一變速擋,通過所述第一接合構件和第二接合構件兩者的接合來形成變速比小于所述第一變速擋的變速比的變速擋,其特征在于,
包括:
(a)步驟,在所述原動機響應于該原動機的自動停止請求而要停止運轉時形成有變速比小于所述第一變速擋的變速比的變速擋的情況下,判斷是否處于未借助來自所述原動機的動力來驅動所述變速器的輸入軸旋轉的非驅動狀態,
(b)步驟,在(a)步驟中判斷為處于借助來自所述原動機的動力來驅動所述變速器的輸入軸旋轉的驅動狀態的情況下,不使所述第二接合構件分離,在(a)步驟中判斷為處于所述非驅動狀態的情況下,使所述第二接合構件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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