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在冗余運行的機動車控制程序之間交換數據的接口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53613.5 | 申請日: | 2013-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185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17 |
| 發明(設計)人: | A·海澤;K·沙德;M·森格爾;R·赫爾;M·齊德克;R·哈特曼;H·阿姆賈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特韋斯貿易合伙股份公司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54 | 分類號: | G06F9/54;G06F1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厲錦;吳鵬 |
| 地址: | 德國法***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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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冗余 運行 機動車 控制程序 之間 交換 數據 接口 | ||
1.一種用于控制和/或調節至少一個機動車系統的電子控制單元(30),該電子控制單元包括至少一個集成的微控制器系統(34),該微控制器系統用于運行軟件并具有至少兩個微控制器單元(1、1'),每個所述微控制器單元相應運行至少一個獨立的操作系統(5、5'),其中,設有至少一個接口(2)用于在微控制器單元(1、1')之間交換信息,
其特征在于,
第一微控制器單元(1)這樣設計,使得該第一微控制器單元對第一機動車系統、特別是機動車制動系統進行控制和/或調節,第二微控制器單元(1')這樣設計,使得該第二微控制器單元能夠借助于接口(2)為第一微控制器單元(1)提供用于控制和/或調節第一機動車系統的規定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在微控制器單元(1、1')上執行的軟件通過以下方式被封閉,使得能夠在微控制器單元(1、1')中的至少一個上對該軟件做出修改,而不必在相應另外的微控制器單元(1、1')上對該軟件做出修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至少第一操作系統(5)和第二操作系統(5')彼此不同。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微控制器單元(1')這樣設計,使得該第二微控制器單元對至少一個另外的機動車系統進行控制和/或調節。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系統(34)設計為多核處理器、特別是四核處理器,其中,微控制器單元(1、1')被安置在一共同的基板上。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每個微控制器單元(1、1')都具有至少兩個冗余的處理器(3、3')。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系統通過以下方式設計,使得分開的存儲器資源和/或外圍資源(4、4'、22、23、24)被分配給第一微控制器單元(1)或第二微控制器單元(1')或兩個微控制器單元(1、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存儲器資源和/或外圍資源(4、4'、22、23、24)分配給微控制器單元(1、1')借助于基于硬件的、用于訪問控制的保護方案實現。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硬件的保護方案這樣設計,使得每個微控制器單元(1、1')都分配有至少一個、特別是靜態的識別碼,且微控制器系統(34)為了實現訪問控制對微控制器單元(1、1')進行驗證。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控制器系統(34)具有至少一個電子的存儲器和/或存儲器區域(21),所述存儲器區域包括相應分配給微控制器單元(1、1')的存儲器區域(22、23)。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2)是由微控制器單元(1、1')共同使用的存儲器區域(24)和/或點對點連接(2)。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操作系統(5)滿足操作系統標準、特別是OSEK-OS,所述第二操作系統(5')基于標準化的軟件體系結構、特別是AUTOSAR。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或微處理器系統(34)包括至少一個域控制器(35)和/或這樣設計,使得提供至少一個機動車網絡(31)的域控制器功能(35)。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和/或微處理器系統(34)包括至少一個網關控制器(36)和/或這樣設計,使得能夠提供用于在不同機動車網絡(31、37)之間進行通信的網關功能(36)。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30)在機動車制動系統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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