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離岸鉆井船或生產船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2886.8 | 申請日: | 2013-10-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3642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5 |
| 發明(設計)人: | 馬丁·皮耶特·瓦拉斯布魯姆;喬恩·波伊斯頓;里格貝特·博斯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21/50 | 分類號: | B63B21/50;B63B2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肖善強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系泊繩 聚烯烴纖維 絞車滾筒 生產船 鉆井船 離岸 部分連續 系泊系統 支撐框架 拖拉 延伸 | ||
1.離岸鉆井船或生產船,其包含平臺和與之相連的系泊系統,所述系泊系統包含:
i.支撐框架,其具有連接于其上的絞車滾筒;
ii.用于將所述平臺系于海底的系泊繩,所述系泊繩包含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被所述絞車滾筒拖拉和放出;其中所述第二部分被錨定于海底;
其特征在于所述系泊繩是包含高強度聚烯烴纖維的單一長度的系泊繩;其中所述系泊繩的第一部分具有每單位長度第一質量(M1)的聚烯烴纖維,并且所述系泊繩的第二部分具有每單位長度第二質量(M2)的聚烯烴纖維;其中M1/M2比例大于1,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通過所述系泊繩的錐形部分連續地延伸到所述第二部分中;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比強度與所述第二部分的比強度之間的比例為0.50至0.9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延伸到離所述絞車滾筒至多1米處。
3.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延伸到低于水線至少100米處。
4.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M1/M2比例為1.3至3.0。
5.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系泊繩的第一部分具有至少1.3kN/(g/m)的比強度。
6.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系泊繩的第二部分具有至少1.5kN/(g/m)的比強度。
7.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聚烯烴纖維是由聚丙烯或聚乙烯的均聚物或共聚物制成的纖維。
8.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聚烯烴纖維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纖維。
9.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聚烯烴纖維具有至少0.5GPa的拉伸強度。
10.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聚烯烴纖維具有0.5至20范圍內的纖度。
11.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聚烯烴纖維是通過如下的UHMWPE紡絲而得到的蠕變優化的UHMWPE纖維,所述UHMWPE包含烯屬分支(OB)并且具有伸長應力(ES),并且每1000個碳原子的烯屬分支的數量(OB/1000C)與伸長應力(ES)之間的比例為至少0.2,其中在70℃的溫度下經受600MPa的負荷時所述UHMWPE纖維的蠕變壽命為至少90小時。
12.根據前面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船,其中所述絞車滾筒具有寬度以產生螺旋卷繞,使得在卷曲狀態中,所述絞車滾筒包含多層系泊繩的第一部分,其中繩索的卷繞之間的間隔為所述系泊繩的所述第一部分的直徑的至少0.5倍。
13.單一長度系泊繩,其包含高強度聚烯烴纖維;所述單一長度系泊繩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其中系泊繩的第一部分具有每單位長度第一質量(M1)的聚烯烴纖維,并且所述系泊繩的第二部分具有每單位長度第二質量(M2)的聚烯烴纖維;其中M1/M2比例大于1,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通過所述系泊繩的錐形部分連續地延伸到所述第二部分中,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比強度與所述第二部分的比強度之間的比例為0.50至0.98。
14.權利要求1中所描述的單一長度系泊繩用于系泊離岸鉆井船或生產船的用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未經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52886.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高醇含量產品的包裝再封閉標簽
- 下一篇:用于越野車輛的模塊化框架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