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蒸汽重整催化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48464.3 | 申請日: | 2013-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06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J·H·雅各布森;C·V·奧文森;C·道高 | 申請(專利權)人: | 托普索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1/04 | 分類號: | B01J21/04;B01J21/10;B01J23/00;B01J23/04;B01J23/755;B01J37/00;B01J37/02;C01B3/38;C01B3/40;B01J35/1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張福根;吳小瑛 |
| 地址: | 丹麥***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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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蒸汽 重整 催化劑 | ||
1.一種用于生產支承型鎳催化劑前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I.提供混合物,所述混合物包含:
i.鎂礦物或鎂鹽,
ii.任選的鈣礦物或鈣鹽,
iii.鋁礦物或鋁鹽,
iv.堿金屬鹽,和
v.任選的水;
II.擠出所述混合物并且在300-600℃的溫度下煅燒擠出物
III.在1100-1400℃的溫度下燒結所述煅燒的混合物,以形成支承材料;
IV.用包含鎳鹽的水溶液浸漬所述支承材料,以提供支承型鎳催化劑前體;
V.任選地重復步驟IV。
2.一種用于生產支承型鎳催化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經由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生產支承型鎳催化劑前體,其中在各浸漬步驟IV之后,合適的是在350–500℃的溫度下,使所述支承型鎳催化劑前體分解,以形成支承型鎳催化劑。
3.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中所述的混合物另外包含礦物酸,優選硝酸。
4.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在步驟II和III之間還包括研磨所述煅燒的擠出物、與粘合劑混合以及將所述擠出物制片的步驟。
5.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堿金屬鹽為鉀鹽或鈉鹽,優選為鉀鹽。
6.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中所述的混合物呈水溶液、水性懸浮液、凝膠或糊的形式,優選呈糊的形式。
7.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鎳鹽的水溶液,將步驟IV重復2次或更多次,所述鎳鹽的水溶液的Ni濃度為至少15重量%Ni、優選至少20重量%Ni。
8.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支承型鎳催化劑未用選自鈦、鋯、釔、鈮、或諸如鑭、鈰、鐠、釹、钷、釤、銪、釓、鐿的鑭系元素的一種或多種化合物促進。
9.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鎳鹽為硝酸鎳、檸檬酸鎳或乙酸鎳。
10.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支承材料包含8重量%或更多的鉀β-氧化鋁。
11.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材料具有至少180ml/kg的孔體積。
12.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材料具有高于10m2/g的HBET表面積。
13.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燒結在1200-1400℃、優選1250-1350℃的溫度下進行。
14.一種支承型鎳催化劑前體,其可經由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獲得。
15.一種支承型鎳催化劑,其可經由權利要求2-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
16.一種支承型鎳催化劑,其包含支承在支承材料上的鎳,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材料包含鉀β-氧化鋁或鈉β-氧化鋁、或其混合物。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支承型鎳催化劑,其特征在于,通過XRD測量,所述支承材料包含8重量%或更多的鉀β-氧化鋁。
18.根據權利要求15-17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型鎳催化劑,其包含0.2-2重量%的鉀,優選0.5-1.5重量%的鉀,更優選0.7-1.1重量%的鉀。
19.權利要求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型鎳催化劑在蒸汽重整方法中作為催化劑的用途。
20.一種蒸汽重整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驟:
I.提供權利要求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型鎳催化劑;
II.在蒸汽存在下,使烴燃料在所述支承型鎳催化劑上通過,以產生合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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