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產阿托伐他汀中間體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380047917.0 | 申請日: | 2013-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196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13 |
| 發明(設計)人: | 本·藍格·德;丹尼斯·海姆斯柯克;亨利克斯·利昂杜斯·瑪麗·艾森伯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化帝斯曼制藥有限公司荷蘭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207/34 | 分類號: | C07D207/34;C07D31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肖善強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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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產 阿托伐 中間體 方法 | ||
1.用于生產結構式I的化合物的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使結構式II的化合物
與結構式III的化合物
反應,其中R1和R2可以相同或不同,并且選自H;直鏈或分支的、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C1-C6烷基;或者R1和R2共同表示結構式CRaRb的亞烷基基團,其中Ra和Rb可以相同或不同,并且選自具有1-6個原子的烷基基團,并且其中R3表示C1-C6烷基基團,其中所述反應在堿存在時進行。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堿包含仲胺。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堿包含二-異丙基胺。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Ra和Rb是甲基或形成環己基或環戊基基團。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R3是異丙基、2-丁基、環己基或叔丁基。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結構式II的化合物包含2-[2-(4-氟苯基)-2-氧代-1-苯乙基]-4-甲基-3-氧代戊酸苯基酰胺。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結構式III的化合物包含(4R,6R)-1,3-二惡烷-4-乙酸,6-(2-氨甲基)-2,2-二甲基-,1-甲基乙基酯的有機酸鹽或無機酸鹽。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結構式III的化合物包含有機酸鹽、優選地特戊酸鹽。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環己烷和/或N-甲基-吡咯烷酮存在時進行所述反應。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在低于大氣壓強下進行所述反應。
11.通過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方法生產阿托伐他汀中間體((4R,6R)-6-(2-(3-(苯基氨基甲酰基)-5-(4-氟苯基)-2-異丙基-4-苯基-1H-吡咯-1-基)乙基)-2,2-二甲基-1,3-二惡烷-4-基)乙酸1-甲基乙基酯的方法,其中所述結構式II的化合物包含2-[2-(4-氟苯基)-2-氧代-1-苯乙基]-4-甲基-3-氧代戊酸苯基酰胺的酯,其中所述結構式III的化合物包含(4R,6R)-1,3-二惡烷-4-乙酸,6-(2-氨甲基)-2,2-二甲基-,1-甲基乙基酯的有機酸鹽或無機酸鹽。
12.生產結構式IV的阿托伐他汀半鈣鹽的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a)用酸處理第一溶劑中的在權利要求11的方法中產生的阿托伐他汀中間體的溶液;
(b)用堿金屬氫氧化物處理在步驟(a)中獲得的混合物;
(c)用鈣鹽或氫氧化鈣處理在步驟(b)中獲得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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