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汽車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36150.1 | 申請日: | 2013-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951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T.加斯;R.普勒格爾;A.勒施克;T.施特魯茨;U.哈肯伯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9/48 | 分類號: | B60R19/48;B60R21/0136;B60R21/3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徐予紅;劉春元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行人 保護 系統(tǒng) | ||
1.?一種具有布置在汽車的橫梁(120)和減振器外罩(130)之間的至少一個檢測沖撞的傳感器(20)和變形元件(30)的用于汽車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并且具有分析至少一個傳感器(20)的信號的控制單元(40),其特征在于,所述變形元件(30)設計成具有空腔(140)的可變形的本體,在所述空腔中布置至少一個傳感器(20)并且在所述空腔(140)中檢測電磁場(50)的改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傳感器(20)設計成電容或電感傳感器,利用所述傳感器能檢測電磁場(50)的改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變形元件(30)設計成金屬籠。
4.?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變形元件(30)在橫梁(120)上固定。
5.?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40)設計成,汽車的行人保護功能根據至少一個傳感器(20)的信號觸發(fā)。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用于抬起汽車的前蓋(90)和/或用于觸發(fā)推動安全氣囊的功能設置作為行人保護功能。
7.?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多個檢測電磁場改變的傳感器(20)布置在所述空腔(140)中,所述傳感器的信號由控制單元(40)分析。
8.?如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40)設計成,信號由另外的傳感器(110)接收并且分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人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40)設計成,汽車的行人保護功能根據至少一個傳感器(20)的信號和另外的傳感器(110)的信號觸發(fā)。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未經大眾汽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36150.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