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和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4341.4 | 申請日: | 2013-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9513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15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雅哉;瀨田至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富士重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7/26 | 分類號: | B60L7/26;B60L7/18;B60L11/14;B60L11/12;B60W30/18;B60W10/08;B60W10/184;B60W10/188;B60W30/20;B60W20/1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魯山,孫志湧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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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動車輛,包括:
電動機,所述電動機將再生扭矩輸出到連接至車軸的驅動軸;
液壓制動器,所述液壓制動器提供用于所述電動車輛的制動力;以及
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成執行再生協調切換,在所述再生協調切換中,來自所述電動機的所述再生扭矩的至少一部分被逐漸切換至來自所述液壓制動器的所述制動力,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成執行限制所述車輛的振動的振動抑制控制,并且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成,與當不是正在執行所述再生協調切換時的所述振動抑制控制的執行頻率相比,增加當執行所述再生協調切換時的所述振動抑制控制的執行頻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成,當正在執行所述再生協調切換時,執行所述振動抑制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成,當作用于所述驅動軸的驅動扭矩的波動或者所述再生扭矩的波動大于或等于預定值時,執行所述振動抑制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配置成,當正在執行所述再生協調切換時,與作用于所述驅動軸的所述驅動扭矩的波動或者所述再生扭矩的波動無關地,執行所述振動抑制控制。
5.一種用于電動車輛的控制方法,包括:
將再生扭矩輸出到連接至車軸的驅動軸;
提供用于所述車輛的制動力;以及與當不將所述再生扭矩切換至所述制動力時限制所述車輛的振動的頻率相比,當將來自所述電動機的所述再生扭矩的至少一部分切換至來自液壓制動器的所述制動力時,增加限制所述車輛的振動的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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