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使用PI3K抑制劑和MEK抑制劑治療癌癥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29317.1 | 申請日: | 2013-04-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341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0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K·許;J·拉格爾;J·A·M·奧格登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賽諾菲;默克專利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45/06 | 分類號: | A61K45/06;A61P35/00;A61K31/44;A61K31/51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嘉元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84 | 代理人: | 劉彬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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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使用 pi3k 抑制劑 mek 治療 癌癥 方法 | ||
1.在人類患者中治療癌癥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給藥有效量的(a)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和(b)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其中所述癌癥選自下組:(i)KRAS或NRAS突變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ii)三重陰性乳腺癌(TNBC)、(iii)雙重KRAS和PIK3CA突變性結(jié)腸直腸癌(CRC)及(iv)接受BRAF抑制劑而發(fā)生進展后的BRAF突變性黑素瘤。
2.權(quán)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是復(fù)發(fā)或難治的。
3.權(quán)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臨床上證實為安全的。
4.權(quán)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至少一個周期,其中所述周期為期3周,其中對于每個周期,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以約30、50、70或9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且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以約15、30、60或9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
5.權(quán)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對于每個周期,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以約7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且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以約6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
6.權(quán)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產(chǎn)生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療效:腫瘤尺寸的減小、轉(zhuǎn)移的減少、完全緩解、部分緩解、疾病的穩(wěn)定、整體響應(yīng)率的提高或病理學(xué)完全響應(yīng)。
7.權(quán)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在所述患者中就減小腫瘤體積而言實現(xiàn)協(xié)同作用。
8.權(quán)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量在所述患者中實現(xiàn)腫瘤停滯。
9.用于在人類患者中治療癌癥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有效量的(a)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和(b)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其中所述癌癥選自下組:(i)KRAS或NRAS突變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ii)三重陰性乳腺癌(TNBC)、(iii)雙重KRAS和PIK3CA突變性結(jié)腸直腸癌(CRC)及(iv)接受BRAF抑制劑而發(fā)生進展后的BRAF突變性黑素瘤。
10.權(quán)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用途包括至少一個周期,其中所述周期為期3周,其中對于每個周期,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以約7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且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以約6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
11.以下組合在制備用于治療癌癥的藥物中的用途,所述組合包含治療有效量的(a)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和(b)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其中所述癌癥選自下組:(i)KRAS或NRAS突變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ii)三重陰性乳腺癌(TNBC)、(iii)雙重KRAS和PIK3CA突變性結(jié)腸直腸癌(CRC)及(iv)接受BRAF抑制劑而發(fā)生進展后的BRAF突變性黑素瘤。
12.權(quán)利要求11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至少一個周期,其中所述周期為期3周,其中對于每個周期,2-氨基-8-乙基-4-甲基-6-(1H-吡唑-5-基)吡啶并[2,3-d]嘧啶-7(8H)-酮或其藥用鹽以約7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且N-((S)-2,3-二羥基丙基)-3-(2-氟-4-碘-苯基氨基)異煙酰胺或其藥用鹽以約60mg的每日劑量來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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