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車輛內部空間中的用于至少一個瓶子或杯子容器的容納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25653.9 | 申請日: | 2013-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95145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16 |
| 發明(設計)人: | W.西茨勒;H.博爾克;J.薩萊夫斯基;A.格貝爾斯;W.朱馬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斯股份有限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3/10 | 分類號: | B60N3/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陳浩然;宣力偉 |
| 地址: | 德國奧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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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內部空間 中的 用于 至少 一個 瓶子 杯子 容器 容納 裝置 | ||
1.?一種在車輛內部空間中的用于至少一個瓶子或杯子容器的容納裝置,帶有容納區域以及相對于所述容納區域可提升運動地支承的保持框架和鉸接在所述容納區域處的用于閉鎖和釋放所述容納區域的罩蓋,其中,所述罩蓋和所述保持框架至少在其運動路徑的一部分上借助于強制引導部彼此聯結,其特征在于,所述強制引導部具有支承在所述容納區域(3b,3c)處的控制機械裝置(S,S'),其與所述罩蓋(5b,5c)和所述保持框架(4b,4c)以傳遞運動的方式相聯結,且針對所述保持框架(4b,4c)的駛出的功能位置設置有鎖定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引導機械裝置設置成使所述保持框架(4b,4c)相對于所述容納區域(3b,3c)可提升運動地移位,且所述引導機械裝置包括在上部的端部區域處限制到很短的路徑上的橫向引導部(30'),其使所述保持框架(4b,4c)在達到上部的終端位置之后遠離所述罩蓋(5b,5c)地橫向移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械裝置包括在所述容納區域(3b,3c)處引導的且相對于所述容納區域可移位的至少一個控制體(S,S'),其與所述保持框架(4b,4c)相聯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體(S,S')的運動方向不同于所述保持框架(4b,4c)的提升運動方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體(S,S')橫向或傾斜于所述保持框架(4b,4c)的提升運動方向可運動地支承在所述容納區域(3b,3c)處。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衰減單元(26,27,27')設置成衰減所述控制體(S,S')的移位運動。
7.?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續部分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框架(4,4a)在提升方向上向上通過呈提升彈簧組件(16,16a)的形式的提升驅動器來加載,所述強制引導部(8,9;17至19)如此設計,即,在所述罩蓋(5,5a)關閉運動的情況下所述保持框架(4,4a)可從上部的保持位置中轉變到下部的靜止位置中,且為所述罩蓋(5,5a)關聯有可松開的鎖緊器件(6,6a),以便將所述罩蓋(5,5a)鎖住在其關閉狀態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強制引導部包括至少一個牽引器件(17),其以傳遞運動的方式連接可提升運動的所述保持框架(4a)與可擺動運動地支承的所述罩蓋(5a)。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容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強制引導部包括一方面在所述罩蓋(5)處且另一方面在所述保持框架(4)處的彼此對應的控制輪廓(8,9),其彼此貼靠以用于將所述罩蓋(5)轉變到其關閉位置中和將所述保持框架(4)轉變到其下部的靜止位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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