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控制四輪驅動車輛中的離合器的方法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11159.7 | 申請日: | 2013-0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0250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2-22 |
| 發明(設計)人: | 埃德溫·摩西;洛倫·M·特羅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克萊斯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7/346 | 分類號: | B60K17/346;B60T7/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華律師事務所11336 | 代理人: | 董巍,謝栒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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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控制 四輪驅動 車輛 中的 離合器 方法 設備 | ||
1.一種檢測及修改與四輪驅動車輛中的離合器超速狀況有關的操作條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確定當前的車輛速度大于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車輛處于低檔操作模式、車輛離合器正被壓下以及車輛未處于空檔;以及
如果確定當前的車輛速度大于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車輛處于低檔操作模式、車輛離合器正被壓下以及車輛未處于空檔,則施加車輛的制動。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施加制動以將車輛的速度保持在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的預定速度限制內。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預定速度限制是基于車輛當前的傳動比。
4.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在車輛處于第一傳動比時,所述預定速度限制為大約3-5英里每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當車輛離合器嚙合且車輛未處于空檔時,所述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為最后獲知的速度。
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還包括:存儲指示離合器超速狀況的故障代碼。
7.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還包括:向駕駛員輸出指示離合器超速狀況的指示符。
8.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還包括下面的步驟:
基于車輛發動機速度與行駛速度的比確定最后獲知的車輛的檔位;以及
確定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
9.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確定車輛是否未處于空檔是基于來自于變速器空檔傳感器的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確定離合器是否被壓下是基于來自于離合器開關的信號。
11.一種用于四輪驅動車輛的離合器超速檢測及保護設備,所述設備包括:
發動機控制器,其適用于:
確定當前的車輛速度大于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車輛處于低檔操作模式、車輛離合器正被壓下以及車輛未處于空檔;以及
如果確定當前的車輛速度大于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車輛處于低檔操作模式、車輛離合器正被壓下以及車輛未處于空檔,則施加車輛的制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還包括:連接到發動機控制器和車輛變速器的變速器空檔傳感器,所述變速器空檔傳感器將信號輸出到發動機控制器,所述信號具有指示所述變速器未處于空檔的第一狀態和指示所述變速器處于空檔的第二狀態。
13.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將信號發送給制動控制裝置,以使得制動被施加以將車輛的速度保持在所述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的預定速度限制內。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設備,其中,所述預定速度限制是基于車輛的當前傳動比。
15.根據權利要求13的設備,其中,在車輛處于第一傳動比時,所述預定速度限制為大約3-5英里每小時。
16.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其中,控制器輸入來自速度傳感器的當前的車輛速度,所述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為在車輛離合器嚙合且車輛未處于空檔時最后獲知的速度。
17.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還包括用于存儲指示離合器超速狀況的故障代碼的存儲器。
18.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還包括用于輸出指示離合器超速狀況的指示符的輸出裝置。
19.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還包括連接到所述發動機控制器的離合器開關,所述離合器開關將信號輸出給所述發動機控制器,所述信號具有指示離合器被壓下的第一狀態和指示離合器未被壓下的第二狀態。
20.根據權利要求11的設備,其中,控制器還適用于:
基于車輛發動機速度與行駛速度的比確定最后獲知的車輛的檔位;以及
確定最后獲知的車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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