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10909.9 | 申請日: | 2013-0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36701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23 |
| 發明(設計)人: | 山田真人;錦邊健;高柳均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信精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E05F15/70 | 分類號: | E05F15/70;B60J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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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開閉 控制 裝置 | ||
1.一種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具備:
驅動部,其構成為對車輛的開閉體進行驅動;和
控制部,其構成為對所述驅動部進行控制,并具有速度可變部,該速度可變部控制所述驅動部,以便響應于對要使工作中的所述開閉體加速的外力的輸入的檢測來加快所述開閉體的工作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具備對工作方向上的所述開閉體的加速度進行檢測的加速度檢測部,
所述速度可變部包括加速度感應速度可變部,該加速度感應速度可變部在所述加速度為規定值以上的情況下判定為有要使所述開閉體加速的外力的輸入并控制所述驅動部以便加快所述開閉體的工作速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加速度檢測部基于設置于所述開閉體的加速度傳感器的輸出信號來檢測所述開閉體的加速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驅動部包括電動機,
所述加速度檢測部基于對所述電動機的旋轉進行檢測的電動機旋轉傳感器的輸出信號,來檢測所述開閉體的加速度。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加速度檢測部基于對所述開閉體的工作位置進行檢測的位移傳感器的輸出信號,來檢測所述開閉體的加速度。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對所述開閉體的工作負荷進行檢測的工作負荷檢測部,
所述速度可變部包括工作負荷感應速度可變部,該工作負荷感應速度可變部在所述工作負荷為規定值以下的情況下判定為有要使所述開閉體加速的外力的輸入并控制所述驅動部以便加快所述開閉體的工作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工作負荷檢測部基于在所述驅動部與所述開閉體之間的驅動傳遞系統設置的負載傳感器的輸出信號,來檢測所述開閉體的工作負荷。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驅動部包括電動機,
所述工作負荷檢測部基于向所述電動機供給的電動機電流,來檢測所述開閉體的工作負荷。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具備對所述開閉體的工作位置進行檢測的位置檢測部,
所述速度可變部構成為在所述開閉體存在于距該開閉體的工作開始位置規定范圍內的情況下,不進行加快所述開閉體的工作速度的控制。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構成為能夠以從所述開閉體的工作速度被設定為分別不同的速度的多個驅動模式中選擇出的驅動模式來控制所述驅動部,
所述速度可變部構成為在檢測出要使所述開閉體加速的外力的輸入的情況下,將所述驅動模式切換成所述工作速度比對該外力的輸入進行檢測之前的驅動模式快的高速工作模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具備對所述開閉體的工作位置進行檢測的位置檢測部,
所述速度可變部構成為在設定了與所述開閉體的全開位置以及全閉位置的至少任意一方對應的減速區域,且所述開閉體進入到所述減速區域時的所述驅動模式為所述高速工作模式的情況下,將所述驅動模式切換成所述工作速度比該高速工作模式慢的驅動模式。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速度可變部構成為在設定了與所述開閉體的全開位置以及全閉位置的至少任意一方對應的禁止區域,且所述開閉體存在于所述禁止區域時,不進行加快所述開閉體的工作速度的控制。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具備對所述工作速度的變化進行通知的通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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