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828293.3 | 申請日: | 2013-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60398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明(設計)人: | 溫建東;亢曄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安鈞泰環保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7/16 | 分類號: | E21F17/16 |
| 代理公司: | 陜西增瑞律師事務所 61219 | 代理人: | 朱彥臻 |
| 地址: | 710075 陜西省西***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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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井下 大水 水體 連續 自動 清淤 系統 | ||
1.一種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外水倉(1)和內水倉(2),沿所述外水倉(1)和內水倉(2)的走向設置有排泥槽(5),所述外水倉(1)和內水倉(2)內均設置有井下防爆移動式集泥裝置(3),所述井下防爆移動式集泥裝置(3)用于將對應水倉底部污泥提升并排放到排泥槽(5);所述排泥槽(5)設置有能沿排泥槽(5)走向行走的刮泥裝置(4),所述刮泥裝置(4)用于將排泥槽(5)中的污泥輸送至污泥池(7);所述污泥池(7)底部通過污泥泵與濃縮脫水裝置(8)相連接;
還包括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用于控制井下防爆移動式集泥裝置(3)、刮泥裝置(4)、以及污泥泵和濃縮脫水裝置的運行。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水倉(1)和內水倉(2)均為直角半框形狀。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防爆移動式集泥裝置(3)包括位于水面上的工作平臺(3-3)和集泥行走小車(3-1),所述工作平臺上(3-3)通過鏈條傳動機構(3-4)實現在集泥區的縱向行走,所述集泥行走小車(3-1)安裝在工作平臺(3-3)上,所述集泥行走小車(3-3)通過驅動傳動機構實現在工作平臺(3-3)上的橫向行走,所述集泥行走小車(3-1)上連接有向下深入在底部內的集泥提升裝置(3-2),所述集泥提升裝置(3-2)用于將水倉內污泥提升并排放到排泥槽(5)。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泥提升裝置(3-2)為防爆潛水泵。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泥裝置(4)包括通過驅動裝置沿排泥槽(5)行走的刮泥小車(4-1),所述刮泥小車(4-1)上連接有刮泥板(4-2),所述刮泥板(4-2)向下深入在排泥槽(5)內。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泥板(4-2)的頂端鉸接在刮泥小車(4-1)上,所述刮泥板(4-2)和刮泥小車(4-1)之間還連接有提升牽引裝置(4-3)。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濃縮脫水裝置(8)包括攪拌濃縮罐和全自動廂式壓濾機。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泥槽(5)的深度小于外水倉(1)和內水倉(2)的深度。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井下超大水倉水體下連續自動清淤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水倉(1)和內水倉(2)的末端均設置有用于使上清水回流的水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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