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車用地板總成的傳力與變形結構、車用地板總成和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549220.0 | 申請日: | 2013-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486017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3-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祥;王大志;杜漢斌;李碧浩;趙立新;于成祥;郭鳳駿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昱;嚴志軍 |
| 地址: | 201203 中國上海市張***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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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用地 總成 變形 結構 | ||
1.?一種用于車用地板總成的傳力與變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力與變形結構包括門檻、地板、沿縱向布置于地板上且呈凸起狀的中央通道、沿橫向布置于地板上且兩端分別與所述門檻和中央通道相連的單座椅橫梁,所述門檻和所述中央通道上分別設置有門檻加強板和中央通道加強板,其中由所述單座椅橫梁和地板所構成的第二區域的強度大于由所述門檻和門檻加強板所構成的第三區域的強度,并且所述第三區域的強度大于由所述中央通道所構成的第一區域的強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力與變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座椅橫梁被布置成與發生側面柱碰時所傳遞輸入的碰撞力的方向位于同一縱向平面內或者兩個相鄰的縱向平面內,所述兩個相鄰的縱向平面之間的最大間距為3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力與變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加強板被對稱布置在所述單座椅橫梁的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力與變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通道加強板與所述單座椅橫梁沿橫向平行布置。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傳力與變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域的強度被設置成所述第一區域在承載當發生側面柱碰后所傳遞輸入的碰撞力時發生變形,所述第二區域的強度被設置成所述第二區域在將由所述第一區域傳遞輸入的碰撞力傳遞給所述第三區域時不發生變形,所述第三區域的強度被設置成所述第三區域在承載由所述第二區域傳遞輸入的碰撞力時發生變形。
6.?一種車用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用地板總成具有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傳力與變形結構。
7.?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傳力與變形結構,或者所述汽車上設置有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用地板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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