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灌裝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209731.8 | 申請日: | 2013-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738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04 |
| 發明(設計)人: | 陸金波;張卓 | 申請(專利權)人: |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7C11/02 | 分類號: | B67C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瑩 |
| 地址: | 100015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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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灌裝 用具 | ||
1.一種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漏斗和排氣裝置,所述漏斗包括漏斗錐形部和漏斗頸,所述排氣裝置位于所述漏斗錐形部和漏斗頸的接合部,所述排氣裝置使得在灌裝過程中待灌裝容器內的氣體及時排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為排氣管,所述排氣管單獨設置在所述漏斗的外側,所述排氣管在所述漏斗錐形部和漏斗頸接合處發生彎折分為上段和下段,所述下段與漏斗頸平行,所述上段沿漏斗錐形部的外側錐面延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為排氣管,所述排氣管與所述漏斗設置成一體結構,在所述漏斗錐形部的弧面上開設有孔,所述孔的孔徑大小與所述排氣管外徑大小相同,所述排氣管穿過所述孔并在所述孔的位置分成上段和下段,所述下段與所述漏斗頸平行,所述上段在所述漏斗錐形部內部向上延伸。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的上段的開口高于所述漏斗錐形部的上邊沿,所述排氣管的下段的開口高于所述漏斗頸下端的開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為排氣支架,所述排氣支架設置在所述漏斗錐形部和漏斗頸的接合部,使得所述漏斗錐形部與待灌裝容器口之間形成空氣流通的空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支架包括至少三根豎直且等長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的上端支撐所述漏斗錐形部,所述支撐桿的下端為與待灌裝容器口接觸的支撐點,使得所述漏斗錐形部與待灌裝容器口之間形成空氣流通的空間。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支架包括至少三根發散桿,所述發散桿與所述漏斗頸的側壁具有相同的夾角且向外發散,所述發散桿的上端連接所述漏斗錐形部與所述漏斗頸的結合部,所述發散桿上具有與所述待灌裝容器口接觸的支撐點。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液位控制器,所述液位控制器設置在所述漏斗頸靠近其下端開口的側壁上,用于當所述待灌裝容器內液面達到所述液位控制器的底面時進行報警。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灌裝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控制器為液位傳感器或者液位浮動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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