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191156.3 | 申請日: | 2013-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855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1 |
| 發明(設計)人: | 王錦明;王軍;張菁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吉興木橋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夏納森(上海)聚氨酯材料貿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4/34 | 分類號: | B29C44/34 |
| 代理公司: | 無錫市大為專利商標事務所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 地址: | 214191 江蘇省無***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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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改善 發泡 泡沫 體內 平整 裝置 | ||
1.一種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其特征是:包括由梯形底面(1)、第一三角形側面(2)、第二三角形側面(3)、第一梯形側面(4)和第二梯形側面(5)構成的封閉五面體;
所述梯形底面(1)的上底與第一梯形側面(4)的下底共邊,所述梯形底面(1)的下底與第二梯形側面(5)的下底共邊,所述第一梯形側面(4)的上底和第二梯形側面(5)的上底共邊;
所述第一三角形側面(2)的底邊與梯形底面(1)的第一側邊共邊,第一三角形側面(2)的第一側邊與第一梯形側面(4)的第一側邊共邊,第一三角形側面(2)的第二側邊與第二梯形側面(5)的第一側邊共邊;
所述第二三角形側面(3)的底邊與梯形底面(1)的第二側邊共邊,第二三角形側面(3)的第一側邊與第一梯形側面(4)的第二側邊共邊,第二三角形側面(3)的第二側邊與第二梯形側面(5)的第二側邊共邊;
所述封閉五面體的高度,即第一梯形側面(4)和第二梯形側面(5)的上底到梯形底面(1)的距離為10-50mm;所述梯形底面(1)上底與下底之間的距離為200-700mm;
所述第一三角形側面(2)和第二三角形側面(3)的第一側邊與各自底邊所成的夾角為10-60度,所述第一三角形側面(2)和第二三角形側面(3)的第二側邊與各自底邊所成的夾角為1-10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封閉五面體的高度,即第一梯形側面(4)和第二梯形側面(5)共邊的上底到梯形底面(1)的距離,為15-30m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封閉五面體的長度,即梯形底面(1)上底與下底之間的距離,為300-500m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一三角形側面(2)和第二三角形側面(3)的兩條側邊與底邊所成的夾角分別為45度和3-7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梯形底面(1)的上底長度為待發泡的泡沫寬度的20%-7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改善發泡時泡沫體內流紋和泡平整度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梯形底面(1)的上底長度為待發泡的泡沫寬度的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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